近日,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法院對一起以獸用麻醉劑替來他明為幌子的詐騙案作出判決,兩名被告人因用普通味精冒充這種新型毒品替代品進行銷售,詐騙36萬元而獲刑。
![]()
2025年3月,馮某在網上了解到,獸用麻醉劑替來他明被一些人視為新型毒品的替代品,非法交易市場上價格不菲。自以為發(fā)現(xiàn)“商機”的馮某通過多方聯(lián)系,找到了聲稱有渠道購買替來他明的陳某和朱某,雙方約定交易一批替來他明。但陳某和朱某根本沒有購買替來他明的渠道,他們從一開始就計劃對馮某實施詐騙。交易當天,他倆將事先購買的普通味精更換包裝,偽裝成替來他明粉末來進行交易,馮某當時并沒有發(fā)現(xiàn)自己受騙。后來發(fā)現(xiàn)自己買到了假冒產品,馮某無奈之下選擇報警。
![]()
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和朱某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愿認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朱某因有前科劣跡,被依法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法官提醒,替來他明是一種獸用麻醉劑,人體吸食后會嚴重損害神經系統(tǒng),甚至引發(fā)精神障礙、呼吸抑制等危害。根據農業(yè)農村部《獸藥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替來他明這類藥物不得進行網絡銷售,也嚴禁在取得后供人體使用。如果非法銷售或違規(guī)用于人體,會構成相應的違法行為,面臨相關處罰。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淮安市廣播電視臺、現(xiàn)代快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