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越來越覺得,當今世界最大問題,就是把太多東西過于神化,過于拔高,過于神圣化和崇高化...
為什么有這個感慨?
最近北大法學教授趙宏說了一個暴論,人均違法,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引發很多人咒罵。又是文科無用論那一套,又是法學界都是什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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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很多烏合之眾會有這么強烈的思想鋼印,他們就是覺得,啊,法律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違法了就是不可救藥的,這就是典型的把法律神圣化了,崇高化了。
其實,法律這個東西,初中政治教科書就明明白白告訴你了,法律就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強制手段,一點也不神秘,一點也不神圣。
歸根到底,社會運行需要秩序,沒有秩序就會亂套,統治階級最大責任就是保證基本社會秩序,讓所有人都能過上有保障的生活。法律是保證社會秩序的主要手段,其實就是游戲規則,你出生在這個世界,有各種社會關系,要參與社會游戲,就必須遵守規則。就這么簡單。
如果你不參與社會游戲,比如你自己躲在深山老林里面,自己愛咋活咋活,那所有人間游戲規則你都不用遵守,當然那樣的話,你也得遵守大自然的某些規則。
所以,就是這么回事,法律就是一套游戲規則罷了,違反你就接受懲罰,懲罰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都不要隨便違反規則,但是違反了規則不代表就怎么樣了,只要你愿意付出必要的代價,最典型的闖紅燈罰3分扣200塊錢就完了。
所以治安管理輕罪記錄封存確實是好的,就是要打破這種法律神圣化,當然我不是針對吸毒,而是其它很多治安處罰行為,有些人非要和人品什么的聯系在一起,相當于連坐,這很可怕。
社會成本也沒法支持這種無限連坐,確實是因為行政違法群體太大了,如果把所有人的違法記錄都留存,最后只能是人人自危,這個體系遲早維持不下去。
因為北大教授說的沒有任何問題,其實人隨時隨地都可能在違法,因為這個社會的規則太多太多了,比如這個案例,復制淫穢物品,復印盜版書籍,弄個梯子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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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也有人說了,他是黃賭毒,打架斗毆,我只是闖個紅燈,打孩子,這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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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違法行為本身有區別,脫離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
但還有一個問題,都是違法行為,裁量權有沒有區別?處置程序有沒有區別?古人說“刑不上大夫”,現在當然不是封建社會了...這個問題就不展開細說了,但總而言之,法律本質是統治階級意志體現,法律就是社會游戲規則,如此而已。
你不要把它過度神圣化,不要過度崇高化,把它架到一個凡人夠不著的高度,像宗教一樣,像神像一樣膜拜?
最大的問題,就是很多烏合之眾,天天拜各種神像拜多了,腦子里到處都是神佛,自己嚇唬自己,這個也神圣,那個也不能冒犯...
不僅僅是法律,一切會被神圣化的玩意都是如此,特別是各種神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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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不就是一堆泥塑,現代社會進步了,變成鋼鐵的了
不是這堆爛泥巴,破銅爛鐵有什么神圣的,崇高的,是人心中那種意識觀念在起作用。
所以有人說,這堆泥巴是神的象征,問題又來了,我們從小各種語文閱讀,提煉主題,各種象征意義,各種強行拔高,..從小就在搞各種神圣和拔高。
我就直說了,像之前兩年天天吹捧的張桂梅,把她架到神壇上去了,已經成某種神像了,她有那么偉大嗎?有那么崇高嗎?
她本質上,不就是從政府那里討了一筆錢,建了一個貴族高中,還只收女生嗎?還所謂的只收貧困山區的失學女童,是那么回事嗎?是怎么萱船的?是怎么架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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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假貨。
現在萱船她的幾個地方領導,都紛紛落馬了,為什么呢?賞面反應過來了,都是被下面這群想搞萱船典型,想搞萱船模范人物的家伙給騙了,這群家伙是在制造祥瑞,目的就是投機想升官,賞面震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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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張桂梅已經架太高了,不好輕易否定了,只好就擺在那,也只能以后少提點就算了。
就是這么回事。
要說真正助學,真正幫助到失學兒童的,捐了那么多樓的邵逸夫,不比張桂梅偉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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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兩年被罵很多次的李嘉誠,之前各種捐款,最近香港大火,捐了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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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這是資本家惺惺作態,資本家賺的都是黑心錢,拿點出來做慈善是為了給自己積陰德。
你別管人家是怎么想的,人家是真金白銀拿出來了。古人都說百善孝為先,論跡不論心,論心這個天底下有哪個完人?
這個世界就沒有完美人物,所有人都有光輝一面也可能有陰暗一面,張桂梅就沒有陰暗一面了?沒爆出來而已。
所以,搞這種模范人物萱船,就是造神,就是人為的神圣化,崇高化...
號召所有人都去學張桂梅,這個社會就變好了?
這又是過度道德崇高化了,以為靠提高道德修養,就能變成大同社會了?
還講不講唯物主義了?生產力是靠道德水平來提高的?主要是科技創新來提高的。馬斯克從不諱言自己是個道德小人,然而他對人類科技突破貢獻,不比歷史上所有道德君子都更重要?
我們國家近代以后落后,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儒家倫理體系被封建王朝利用,千百年來天天講以德治國,存天理,滅人欲,天天給那些守節寡婦修牌坊,壓抑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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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玩意,就和佛教高僧死之前非要坐化,坐到缸里,搞成人形木乃伊,都特么是一個德行,摧殘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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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搞這種神圣化,崇高化的玩意,多多少少都帶有點宗教狂熱,都是假的,都是反人性。
我們經常說美國佬審批,法庭上拿本圣經宣誓,虛偽得很,都是虛頭八腦的形式主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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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時候確實需要這種形式主義,像結婚儀式也要搞個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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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確實需要某些儀式感,儀式感的目的,是為了強調某種東西,說白了,也還就是個心理安慰,心理暗示,心理強化...
但你搞清楚形式主義和本質上的區別。你要抓住核心問題,而不是被困在形式上。
不要被表面上的那種神圣化萱船,崇高化馴化了,這個也神圣,那個也神圣,法律神圣,道德神圣,佛像神圣...統統都是假的
這個人世間,只有人間真情是真的,只有父母子女的愛是神圣偉大的。
只有父母對子女那種,哪怕犧牲自己也要保全子女的血緣親情是真的偉大。這就是人性,這是根植于人性骨子里的偉大。
推而廣之,兄弟之情,親情,感情,真情,只要是付出了真心的感情,都是美好的,但不一定像父母子女親情那么偉大。
然而,即使是人家真情,也是要講究回報的。只要極少數父母面對犧牲也要保全子女這種,不需要回報,像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那個案例,母親拼死也要保護女兒,這種是緊要關頭不求回報的愛。
但正常的父母子女親情,不是說需要回報,但也需要正向反饋,父母之愛子女,他自己本身也得到了濃濃的滿足感,兄弟之間互相幫扶,他得到的是那種溫暖和安全感。
劉備厚遇孔明,這是知遇之恩,君主待臣以國士之恩,自然當以國士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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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是千古佳話。
但千百年來,也就只有一個諸葛亮而已。人們之所以推崇諸葛亮,不正是這種稀缺性嗎?
為什么稀缺?本質上正說明了,人性骨子里沒有那么多偉大,人和人之間很難有那么純粹的真情。也只有父母子女這種基于血緣的親情,才可能有更大概率出現最純粹的愛。
所以要講基本人性,要講基本邏輯,要順應人性,而不是去刻意把很多東西神圣化,崇高化。
回到法律這個問題,就是說法律本質上就是一套游戲規則,不要把它神圣化,不要過度拔高它。
而且法律規則隨時也在變化,今天的違法,在將來可能就不違法,游戲規則也是根據時代,根據社會發展在變化。
說白了,法律就是調節社會秩序的工具,如果你過于拔高,非要把法律架到神像的位置來馴化終生,那就是把大多數人都當成愚夫愚婦,把所有普通底層人都當成民智未開,只能用宗教神佛來馴服。
可悲的是,很多被愚弄的人,真的被馴服了,真的相信這一套。就是所謂的基本盤。就是我說的義和團愛好者。
這正是我們這個社會當今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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