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位村支書,為了幫鄉親賣點自家種的小米,在短視頻里模仿雷軍開了個“金谷小米發布會”,說了句“尊貴的品鑒官”,結果視頻被小米法務火速投訴下架,理由是“丑化高管形象”“關聯雷氏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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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支書紅著眼喊話:“給我們一條活路行不行?”
這話聽著心酸,更讓人心寒。一個農民賣祖祖輩輩種的糧食,竟要向一家千億市值的科技公司低頭求饒。
更諷刺的是,小米公司一邊高調宣稱“和用戶交朋友”,一邊對最底層的勞動者揮起法律大棒;一邊在海外捐物資、做公益,樹立“民族品牌”形象,一邊在國內用法務鐵拳砸向鄉村創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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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割裂,不是雙標,是什么?
有人說,村支書是在“蹭熱度”,活該被罰。可問題在于:他蹭的是“雷軍”的熱度,還是“小米”這個通用詞的熱度?
“小米”作為糧食,早在甲骨文時代就已存在,比小米公司早了幾千年。國家《商標法》也明確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通用名稱的,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農民賣“小米”,天經地義;就像果農賣“蘋果”,沒人會告你侵權iPhone。
但小米法務不這么看。他們眼里沒有“農作物”,只有“品牌資產”;沒有“助農直播”,只有“潛在混淆”。于是,一個樸實的推廣視頻,被定性為“惡意關聯”“丑化高管”,仿佛雷軍的形象,脆弱到連一句模仿都承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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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是維權?分明是仗勢欺人式的品牌霸權。
更令人作嘔的,是小米一貫的“選擇性強硬”。格力董明珠曾公開罵小米“小偷公司”,質疑其抄襲,雷軍全程沉默,連個回應都沒有;可面對一個穿羽絨服都未必買得起的村支書,卻秒速出手、精準封殺。
對強者唯唯諾諾,對弱者重拳出擊,這不是企業風度,是典型的欺軟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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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雷軍本人,更是把“偽善”玩到了極致。他常說自己“理工男”、“實在人”,微博曬加班、吃盒飯,營造親民形象;可當真正需要展現格局時,卻躲在法務團隊背后,任由基層勞動者被碾壓。
嘴上說著“感動人心、價格厚道”,行動上卻連一句“溝通解決”都不愿說。這種只對消費者“厚道”、不對普通人“厚道”的企業家,算什么榜樣?
更別提小米所謂的“企業文化”。一邊睜著眼睛說瞎話,自己從沒抄襲,一邊對任何可能“冒犯”品牌的言行零容忍;一邊鼓勵年輕人創業,一邊用法律武器堵死草根發聲的渠道。這種只許自己玩,不許別人碰的邏輯,早已背離了互聯網精神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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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替小米辯解:“企業要保護品牌,沒錯。”
當然沒錯。但維權要有邊界,更要有溫度。華為從不告賣“華為豆角”的菜販,比亞迪也沒起訴過叫“BYD燒烤”的小店。因為他們知道,真正的品牌自信,不是靠投訴立威,而是靠產品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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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能關廠給員工百萬補償,網友稱其“有溫度”;小米封殺農民賣小米,卻被罵“社會惡霸”,差距不在規模,而在是否把人當人。
鄉村振興不是口號,需要千萬個村支書帶頭直播、吆喝、試錯。如果連一句“尊貴的品鑒官”都要被定罪,那以后誰還敢創新?誰還敢發聲?難道農民只能蹲在田埂上,等城里人施舍訂單?
雷軍若真如他所說“在乎用戶”,就該站出來說一句:“我們理解助農不易,歡迎規范使用‘小米’一詞,但請勿模仿高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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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一句話,既守住品牌底線,又留出人情空間。可他沒有。他選擇了最冷酷、最高效、也最不得人心的方式,刪視頻、封賬號、裝看不見。
這不是格局,是傲慢;不是管理,是霸凌;不是企業擔當,是精致的利己主義。
當一家公司開始用法務代替溝通,用投訴代替包容,用權力代替共情,它的“發燒”就不再是熱愛,而是高燒,燒掉了初心,也燒光了人心。
雷軍,你喝不喝小米粥?
如果你喝,請記住:那碗粥里的米,從來就不屬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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