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祖國統一,臺灣島上的數十萬臺軍人員該如何處理?大批繳獲的臺軍裝備該何去何從?其中又涉及到了哪些細節和已知問題?中國智慧對此給出的解決方案,注定會讓全世界再一次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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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臺島的賴清德當局,剛公布了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在這份新預算當中,臺當局大肆削減了青少年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預算,用于擴充軍費。同時,賴清德還公開向美國人許諾,會額外拿出四百億美元預算,專門用于對美采購武器裝備。
很顯然,臺當局這是在抓緊最后的幾年時光,加速進行以武拒統的最后一搏,希望搜刮出最后一點民脂民膏,為負隅頑抗多做準備。但這都是毫無意義的,且不說等這些預算批出來,選定了對美軍售項目,再簽訂合同,以美國當下的軍工產能,交付都是下一個十年的事情了,臺當局壓根就存續不到這些武器交付的一天。
哪怕這些武器交付了,那又能怎么樣呢?且不說臺軍只能高價采購一些已經相當落后的猴版武器,即便是當下美軍最先進的裝備,對解放軍也不存在質量上或者數量上的優勢。別說是使用美國裝備的臺軍了,就是日本的干涉又或者是美軍的親自下場,都不會對未來我軍動用一切可能手段,完成統一事業,產生什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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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關注這些跳梁小丑可能造成的后果,或者對美日挑釁的回應措施,我們倒是可以去和對岸深處幻想當中的臺當局,探討這樣一個問題:在兩岸統一之后,臺島殘存的武裝力量,應當如何進行處理。畢竟臺軍至今也是一個規模十幾萬,擁有大量西方重裝備,且具備一定技戰術水平的力量,是臺當局長期仰仗的“統戰價值”。
而這樣一支力量,在經過短期動員之后,規模更是會達到數十萬人,故而我們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實現統一,對臺軍從多層面上進行謹慎處理,都是相當必要的。否則十余萬,乃至二三十萬受過系統軍事訓練的,能夠輕松組織化的青壯年,會很容易在一些敵對勢力的操作下,成為極度不安定因素,破壞大好局面。崇禎皇帝當年也覺得裁撤點驛站算不上什么事,那最后不還是被李自成逼上煤山了?
從歷史的角度看,對這個敏感問題,我們中央政府在歷史上一向是相當重視且慎重對待的。比如從1960年5月的主席談話,到1979至1980年明確的和平統一方針的提出,我們都不止一次的表態,如果臺島接受和平統一,那么臺軍可以成建制的予以保留,作為臺島的防衛力量。能夠將臺軍的存廢問題當作一種重要的籌碼,也足見這個問題,不是簡單的一拍腦門,就能決定的,不是簡單的解散乃至審判,就能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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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此一時彼一時,當年兩岸軍事力量對比,海峽局勢以及國際環境是彼強我弱的狀態,想要武裝登陸并解除臺軍武裝,同時阻止美國為首的外部勢力的武裝干涉,需要付出的代價是極其巨大的,所以可以談成建制保留臺軍的問題。而時至今日,兩岸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在國際局勢的變換下已經越發渺茫,等我軍取得登陸戰役勝利,臺軍已經不可能存在建制,也自然不存在編制上的保留,只存在臺軍人員處理上的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有必要樹立一個概念,解放軍不是臺島的占領軍,戰敗國待遇也不應適用于祖國的任何省市與地區。臺軍包括司政、后、裝在內的整個軍令系統與軍政系統,當然要解散的,各部隊與分隊編制也必然會撤銷。但在人員上,除了臺獨當局的核心政客,以及臺軍的最高級指揮核心外,對其他人進行過度追責,按純粹的戰俘處理,甚至是按照戰爭罪審判,那是非常不合適的。
比較合適的辦法,就是按照這些臺軍的來源不同,戰前的地位不同,來進行分類處理。屆時,如果我們以武裝登陸手段解決統一問題,那么戰后被解除武裝的臺軍,在人員上大致包括了三大部分:在戰前作為職業軍人服役的志愿役士兵、士官與軍官;在戰前就已經在臺軍當中服役的征兵制義務兵;在我軍軍事行動發起前夕,被動員征召進入臺軍的壯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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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臺軍動員的比較及時充分,那么臺軍當中最后一種壯丁,應該占據了最大的人員比例,對這些人是應該盡快的進行寬大處理的。從主觀意愿上說,這些人只是被臺當局臨時動員的人員,并沒什么頑抗意愿。從客觀上說,這些人是臺島的主要中青年勞動力,是臺島恢復經濟生產所不可或缺的,將他們長期留置,對恢復臺島生產建設是有害的。除了對少數犯有如殺害俘虜、民眾等罪行的人員進行追責外,其余人等應當被盡快釋放,并回到臺島的正常生產生活當中。
其次是那些因臺島全體男性服兵役的制度,而進入臺軍的一年制義務兵,這部分人在臺軍當中算不上多,大約有那么數萬人的規模。這一部分同樣不應進行嚴厲處置。但考慮到其在入役階段,經過了大量的臺當局的“臺獨思想”宣傳教育,在思想上更加激進極端,應當在進行甄別,以及思想認同上的再教育后再予以釋放。
最后一部分,是臺軍那十多萬的志愿役士兵、士官與軍官,他們是真正的職業軍人,是自發自愿的為臺當局為虎作倀的,對他們當然需要嚴肅的改造處理。這些最嚴格意義上的戰俘,是顯而易見的要進入戰俘營進行甄別的。并根據是否在政治上進行了臺獨有關的活動、是否是賴清德或其他臺獨勢力的直接支持者與受益者、是否涉及違反《反分裂國家法》罪行等要素,進行嚴格的審判,并按罪行服刑。
只有這樣進行公正的,區分化的處理,才能保證臺島的社會秩序,在統一之后快速恢復,已經長期的安定和諧。否則,不論是一視同仁的寬大處理,還是一刀切的嚴酷審判,都難免會成為別有用心的內外勢力,培育仇恨主義與分裂主義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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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除此之外也必然還有的一部分,就是在我軍登陸行動當中選擇起義投誠,尤其是成建制起義投誠的臺軍。這一部分臺軍未來要如何安置,是否要承認其軍銜軍職,是否要給予對等待遇,建制是采取三區方式改組為生產建設部隊,還是作為臺島駐防力量的一部分,這都是要慎重考慮的。
當然,對這其中真的心向共和國的人才,我們還是應當人盡其用的,這些臺軍指戰員至少與美軍等強敵,有著充分的交流,接受過大量的美軍直接培訓,對強敵的了解,對強敵作戰思想,戰役戰法的掌握,都比我們要直接且深入的多,僅就組建假想敵部隊來說,就是有著足夠的價值的。
除了人員以外,臺軍在瓦解后,留下的另一大遺產當然是巨量的武器裝備、軍事基地以及部分兵工廠,這一部分當然也是要進行合理的分配與應用的。臺軍各種冷戰水平的老舊裝甲車輛,與炮兵等其它陸軍武器,當然是最好處置的,全國各地的博物館等等就都能消化了。剩下的,可以像俄國人拿繳獲德國武器融化了,建造教堂的臺階一樣,融掉用于建設專門的臺海戰役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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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剩下的一些比較先進的,且服役年限比較短,技術狀態比較新的裝備,則完全可以研究一部分,留用一部分,向有需要的客戶出口一部分。比如臺軍的那些F十六V戰斗機,除了一部分留下,作為假想敵用機外,另一部分援助給對維持F十六機隊有迫切需求,且有著龐大F十六飛行員隊伍的巴基斯坦人升級機隊,也是個不錯的選項,不花錢還能改善關系,一舉兩得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而臺軍的基地,當然就要歸為解放軍自己使用了,畢竟與駐港駐澳那種象征主權的儀式性駐軍不同,臺島的地理戰略位置,比港澳關鍵多了。即使未來兩岸統一,臺島在西太平洋的戰略重要性,作為前沿節點的地位,依然不可動搖。島上臺軍遺留的基地設施,甚至還需要進一步擴建,滿足我軍更大規模的海空軍進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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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臺島的那些軍事工業設施,從臺島恢復重建以及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說,是有一定的整合并保留的必要的,臺島的很多國防工業產品雖然在我們的眼里落后,但在國際上用作出口創匯,反而是有競爭力的。正好用于容納臺島的就業人口,降低我們的支出壓力,無論是像其它地方軍工那樣組建新的集團,還是按領域進行拆分后垂直整合,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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