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在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整治工作中發現,個別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冒險從車流中穿插橫行,導致正常行駛的車輛被迫緊急避讓,一旦反應不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5年12月5日,梁某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在番禺區市南路,與馮某駕駛的一輛貨車發生碰撞,事故導致梁某受傷。經核查,事發時,梁某騎行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且隨意橫穿。
案例二

2025年12月7日,楊某在番禺區橋南街道福愉西路騎行電動自行車時,未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且隨意穿插,與李某駕駛的小汽車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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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體型小,在機動車道隨意穿插變道,易進入車輛盲區,導致汽車駕駛人反應不及,引發碰撞,極易造成騎行者重傷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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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穩定性較差,緊急避讓時易失控側翻,造成摔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因違規變道、穿插引發事故的,通常需承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騎行者需承擔民事賠償,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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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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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盔是安全騎行的必要保護裝備。騎乘人員必須規范佩戴,能顯著降低事故傷害。
各行其道,按道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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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不搶道、不穿插。
留意“內輪差”盲區

在大型車輛旁行駛時,要特別注意其右轉彎產生的“內輪差”盲區,及時遠離,確保安全。
遵守交規,文明騎行
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不闖紅燈、不逆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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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進一步強化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逆行、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橋隧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11月以來,全市已累計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69萬宗,查處力度持續加大,有效凈化道路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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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廣州交警聯合市交通運輸局等多部門,系統治理非機動車道缺失、不連續、被占用等問題,全面優化“機非共享車道”通行模式,著力保障非機動車“有路可走、有序通行”。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新建機非隔離護欄59.4公里,對22個交通節點實施精細化微改造,科學設置共享車道75條,有效疏解機非沖突,部分重點路口交通秩序與通行效率得到顯著改善。
交警提醒
事故猛如虎,別圖一時快;
規矩記心上,出行保平安。
來源:廣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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