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
中毒風險提示
冬季是藥膳進補的高峰期,也是誤食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的高發季節。為嚴防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事件發生,切實守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發布如下風險提示:
一、草烏、附子屬于毒性中藥材,其主要成分烏頭堿對于人體毒性極強,0.2毫克的烏頭堿就能讓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目前民間的各類煮食方法沒有科學依據,燉煮等普通加熱方式很難破壞其毒性。煮食草烏、附子等易導致呼吸衰竭、心律失常,甚至死亡,中毒風險極大,廣大群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毒”。
二、草烏、附子不是食品,是含烏頭堿等多種劇毒生物堿的毒性中藥材,將其按《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列入毒性藥品管理,不能當作食品加工、食用。
三、法律規定嚴禁任何餐飲服務提供者、單位和個人出售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的泡酒),一經發現,依法嚴厲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食用以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為原料的食品。
五、各類醫療機構、中藥配方經營單位要按照《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落實保管、驗收、領發、核對處方調劑管理等制度,進一步加強毒性藥品管理,杜絕差錯事故發生。
六、各地要認真落實屬地責任,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中毒防控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進村入戶宣傳力度,切實提升突發事件防范、處置能力。
七、若不慎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如出現口舌麻木、惡心、呼吸困難、心悸胸悶、腹痛、腹瀉、幻視幻聽等任何不適癥狀,應立即前往醫療機構就診,避免延誤救治時機。
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2月17日
▍內容來源:曲靖市馬龍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編輯:馬龍生活網(轉載請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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