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西部大開發”“雙向扶貧”“國家戰略”這些宏大敘事與“33500元入股,回報300-500萬”的暴富承諾綁定,一場精心編織的傳銷騙局便在寧夏銀川靈武、賀蘭、石嘴山等地悄然蔓延。
這些傳銷組織拿著自制的“洗腦手冊”,將國家政策歪曲解讀,把公共建筑牽強附會為“項目背書”,讓無數懷揣發財夢的人陷入“交錢拉人頭”的惡性循環。
本文結合官方處罰案例與傳銷運作細節,層層拆解其騙人套路與致命危害。
一、騙局包裝:用“國家光環”掩蓋傳銷本質
傳銷組織深諳普通人對“國家項目”的信任心理,將非法活動包裝成“西部大開發雙向扶貧工程”,炮制出一套看似邏輯嚴密的虛假理論體系:
偷換概念造合法性:把寧夏銀川作為“首個內陸經濟試驗區”的政策背景,歪曲為“國家特許傳銷試點”,聲稱項目是“暗箱操作的紅色政策”,用“宏觀調控”解釋媒體曝光和公安打擊,將負面新聞說成“篩選有緣人的煙霧彈”。
地標造假做背書:將巖畫園、中阿之軸、小天安門、萬馬廣場、黃河樓、棗博園等公共景點,牽強附會為“三級紅頭文件的實體證明”,甚至把建筑設計細節曲解為“國家支持項目的暗號”,欺騙參與者“這些都是國家重視的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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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戰略畫大餅:編造“石油儲備、黃金儲備、打造中產階級”三大戰略,聲稱項目起源于美國、已運行161年,中國1998年引進是為了“解決就業、縮小貧富差距、防止資金外流”,目標是2035年讓50%的人成為中產階級。
然而真相早已被官方處罰決定書揭穿:靈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查處的孫國興傳銷案中明確認定,該“西部大開發”項目實質是“通過發展人員,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報酬的傳銷組織”,所謂“投資”不過是33500元/單的入門費,無任何實際產品或合法項目支撐。
二、運作套路:7天洗腦閉環+層級控制,讓人步步淪陷
傳銷組織的核心運作邏輯是“騙進來、洗腦后、拉新人”,整套流程精密到如同“工業化生產”:
(一)7天洗腦:從懷疑到癡迷的心理操控
1.第1-2天:建立權威+洗白合法性:剛到的新人會被帶去“轉環境”,參觀各類景點,由“講師”解讀“國家戰略”,用“通訊實名制”“小區監控多”“小區門禁都壞了”等日常現象編造“國家支持”的證據,同時把傳銷與直銷、合法行業強行區分,洗白非法本質。
2.第3-4天:虛構回報+強化持久感:鼓吹“33500元投入能撬動百萬回報”,用“食鹽利潤”“電信收益”等虛假案例掩蓋“后人補前人”的龐氏本質,再用“美國西部開發經驗”“兩個百年計劃”編造項目持久性,讓參與者相信“這是穩賺不賠的長期事業”。
3.第5-7天:催單+封口控制:制造“名額稀缺”焦慮,慫恿新人多買“單”,強調“早加入早排隊賺錢”;同時灌輸“八字真言”——“到我為止,絕不擴散”,威脅“泄露項目會遭國家懲罰、破壞市場”,形成自我封口。
(二)組織架構:家族式層級剝削
采用經典的“五級三晉制”傳銷模式,偽裝成“等腰梯形出局制”:
1-2級“實習老板/小經理”:需拉2人入伙,負責管理“家庭”、抄筆記、打電話邀約;
3-4級“大經理/老總”:負責帶新人“考察”、講課洗腦、發號施令,控制團隊氛圍;
5級“高級股東”:純屬虛構,承諾“出局拿300萬-500萬”,實為吸引下線的空頭支票。
組織實行“家庭制管理”,加入傳銷后都要租房居住,AA制生活,新人禁止單獨外出,老人手機會被抽查;上線對下線“終身擔保”,形成人身依附,而邀約必須用“旅游、工作、房產投資”等謊言,一次只約一人,防止新人結伴后產生抵觸導致留人成功率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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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邀約技巧:無孔不入的誘騙手段
傳銷組織總結了30種邀約理由,涵蓋物業管理、大學生就業、房產投資等多個場景,還教授“鋪墊邀約”“陌生市場開發”等技巧,指導參與者利用社交軟件偽裝身份,精準瞄準有財力、有膽識、渴望成功的目標群體,甚至專門培訓如何應對客戶的拒絕托詞。
三、真實危害:傾家蕩產+眾叛親離,法律風險難逃
(一)經濟破產:多數人血本無歸
靈武市查處的韋某菊傳銷案中,其下線賈某蘭等人投入多單,合計損失數十萬元,而韋謀菊僅因介紹誘騙他人加入就非法獲利,最終被沒收違法所得67300元、罰款30萬元。現實中,絕大多數參與者根本拉不到足夠下線,33500元入門費打了水漂,不少人還為“多投多賺”四處借錢,最終背上沉重債務。
(二)家庭破裂+心理扭曲
就像逃離傳銷的“難民”劉某,為投錢騙走父母近20萬元養老錢,事后無顏回家,只能四處流浪,害怕被“組織追殺”,長期處于孤獨恐懼中。這類案例比比皆是:夫妻因傳銷反目,子女為拉父母入伙斷絕關系,長期洗腦還會導致人格扭曲,不少人即便逃離,也因“傳銷后遺癥”難以回歸正常生活。
(三)法律嚴懲:傳銷參與者難逃追責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介紹、誘騙他人參加傳銷的,將被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參加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2026年1月1日即將施行的的修訂版《治安管理處罰法》新增了三十四條,組織領導傳銷、脅迫或誘騙他人參與等行為,可以處5日到15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面臨牢獄之災。孫國興、韋保菊等人的處罰案例,正是對傳銷參與者的明確警示。
四、識別與應對:守住錢包,遠離陷阱
快速識別關鍵詞
只要聽到“33500元”“西部大開發”“紅色中產階級”“中阿之軸”“宏觀調控”“五級三晉制”等詞匯,且被邀約到寧夏銀川、靈武、賀蘭、石嘴山等地進行“7天考察”,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緊急應對方法
1.立即撤離:不要抱有“聽完再決定”的想法,洗腦時間越長越難脫身,越早離開損失越小;
2.保留證據:悄悄記錄傳銷窩點地址、上線身份信息、聊天記錄、轉賬憑證、講課錄音等,為后續維權提供依據;
3.果斷舉報:撥打110報警或12315投訴,也可向民間反傳銷機構求助;
4.反洗腦求助:若家人已深陷,切勿自行勸說(易引發對立),可聯系專業反傳銷人士介入,針對性開展反洗腦工作。
結語
所謂“西部大開發雙向扶貧項目”,不過是傳銷組織利用國家政策炮制的騙局。國家從未批準任何“秘密項目”需要通過“交錢拉人頭”運作,所有“百萬回報”都來自下一位受害者的33500元。警惕那些披著“國家戰略”外衣的暴富承諾,守住“天上不會掉餡餅”的常識,才是保護自己和家人的最好方式。如果發現疑似傳銷活動,及時舉報,讓這場虛假的“致富夢”徹底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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