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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和避免不必要糾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為化名,若有雷同請聯系我們予以撤銷。)
一、案情介紹
王建國與李秀芬系夫妻,育有四名子女:王明、王華、王強、王芳。李秀芬于2005年去世,王建國于2022年去世,二人未留遺囑。
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某村的一號宅院登記在王建國名下。2002年,王明、王華、王強三兄弟簽署《房產分配及老人贍養分家清單》,約定:
前三間房由王強翻建,產權歸其所有;
后三間房由父母居住至終老,去世后兄弟三人各分一間;
若遇國家征用,房屋補償的50%歸父母,其余由三兄弟均分。
該分家單由村委會工作人員見證并加蓋公章。王芳雖未簽字,但稱父母事后向其告知內容一致。王強長期贍養父母,翻建房屋亦由其出資出力。
2019年,一號宅院被甲公司騰退,王建國獲得補償款482萬余元。王建國去世后,王明、王華起訴要求按法定繼承分割全部拆遷款。
二、裁判結果
法院判決:
1. 確認《分家清單》合法有效;
2. 駁回要求重新分割拆遷補償款的訴訟請求;
3. 僅對王建國去世前兩日支取的13萬余元存款按法定繼承分割;
4. 王強需向其他三人每人返還34,375元;
5. 其余已轉賬款項視為王建國生前贈與,不屬遺產。
三、法院說理
1. 分家單效力認定:
農村習俗中,分家單是家庭財產分割的常見形式;
村委會見證并蓋章,對內容真實性起到證明作用;
父母事后告知王芳內容一致,且長期履行未提出異議。
結論:分家單合法有效,拆遷利益已按約定分配完畢。
2. 拆遷款性質區分:
僅"房屋重置成新價"、"無違建獎勵"、"未超占宅基地獎勵"(共80萬余元)與房屋建設相關,可納入遺產范圍;
其余補償(如提前搬家獎勵、放棄安置補助等)系對被騰退人個人的補償,屬王建國個人財產。
3. 生前轉賬的法律定性:
王建國生前已將遠超應得份額的款項轉給子女,視為贈與;
無證據證明其反悔,故不屬遺產范圍。
4. 臨終取款的處理:
王建國去世前兩日支取的13萬余元,王強未能證明系其授權或用于喪葬;
喪葬費系子女法定義務,不能自動抵扣遺產。
四、律師提示
1. 分家協議是農村繼承關鍵:
即使部分子女未簽字,只要內容公平、有見證、已履行,法院通常認可其效力。北京遺產律師建議:家庭財產分配務必形成書面協議,讓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2. 拆遷補償需精準區分:
拆遷款中"對房補償"(房屋價值相關)可能涉及遺產,"對人補償"(個人獎勵)屬被騰退人個人財產。遺產繼承律師提醒:別把全部補償款當遺產分割。
3. 生前大額轉賬難追回:
父母在世時的轉賬,若無相反證據,極易被認定為贈與。北京繼承律師強調:想保留遺產,避免在世時大額轉賬給特定子女。
4. 臨終財產處置風險高:
彌留之際的取款、轉賬,若無清晰授權證明,可能被認定為未處分遺產。遺產律師建議:臨終財產處理需公證或書面授權。
5. 喪葬費≠遺產抵扣:
子女承擔喪葬費用是法定義務,不能自動從遺產中扣除。北京遺產律師提示:喪葬費用需另行主張,不能直接抵扣遺產。
本文由北京遺產律師靳雙權團隊整理,提醒大家:家庭財產分配,尤其是涉及宅基地、拆遷利益時,一份清晰的分家協議可能避免百萬糾紛。如您有家庭財產分配、拆遷款分割、分家協議效力等法律問題,可以聯系我們,獲取一對一解決方案,守護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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