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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塔里木墾荒少年”到“封疆大吏”:履歷里的兩條平行線
(事實來源:自治區黨委組織部2017年12月《自治區管干部職務名稱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2022年8月12日《關于楊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審查調查通報》)
1979年10月,16歲的楊剛懷揣“到祖國最艱苦的地方去”的誓言,登上西去的列車,成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四師47團一名支邊青年。官方檔案記載,他“每天挑土20余方,手上血泡摞血泡”,1982年被評為“兵團新長征突擊手”。
誰能想到,這條被陽光曬得黝黑的脊梁,38年后會在同一座城市的市委大院里,被法警摁下指紋——2023年3月17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楊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判決顯示:2004年至2021年,楊剛利用擔任吐魯番地委副書記、烏魯木齊市委副書記、書記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干部選拔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妻弟張磊、司機王建軍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34億元、美元120萬元、黃金55公斤(折算價值人民幣2013萬元)。
“兩條平行線”在判決書里交匯:一條寫滿“艱苦奮斗”的履歷,一條寫滿“權錢交易”的罪狀。正如中央紀委通報所言:“楊剛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是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交織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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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一:佛龕里的“功德箱”——香火遮掩下的億元贓款
(事實來源: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新01刑初11號刑事判決書第43—48頁;自治區紀委監委2022年8月12日《涉案財物情況說明》)
“把最危險的地方變成最安全的地方。”這是楊剛在訊問筆錄里的原話。
2016年,烏魯木齊市委大院家屬樓拆遷,楊剛借機裝修新居,特意在客廳打造一整面墻的“佛龕壁柜”,請山西五臺山僧人做法事“鎮宅”。壁柜最底層,8尊60厘米高的木雕地藏王菩薩像一字排開,菩薩底座被整體掏空,里面碼放成捆現金,共計人民幣6300萬元、美元80萬元。
為防霉變,他用真空機將紙幣塑封,每袋放入一包干燥劑,再覆上一層“金紙”,外人看來只是“功德箱”。
2019年10月,自治區黨委第七巡視組進駐烏魯木齊。楊剛聽聞風聲,三次深夜驅車到天山腳下,計劃將贓款轉移。然而,佛龕太重,搬不動;燒掉又恐冒煙暴露。他索性在佛龕外再加裝一層防爆玻璃,貼上“文物陳列,請勿靠近”的封條。
“我天天給菩薩上香,求的是心安,其實香灰底下就是罪證。”留置期間,楊剛在懺悔書里寫道。
2022年4月,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用X光機對佛龕掃描,發現“佛像內部高密度陰影”。拆開一看,現金整齊如磚。現場視頻顯示,辦案人員連續清點9小時,點鈔機燒壞3臺。
法院最終認定,該筆6300萬元現金、80萬美元全部為受賄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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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二:一塊“棉花地”的奇幻漂流——2300畝國有土地0元入股私企
(事實來源:吐魯番市自然資源局2013年第45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判決書第91—97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19年11月6日《新疆開展土地領域腐敗專項整治通報》)
2007年3月,吐魯番市擬將艾丁湖周邊2300畝鹽堿地規劃為“現代農業示范區”。楊剛時任吐魯番地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任吐魯番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
判決書顯示:他未經集體研究,個人拍板將這塊評估價1.84億元的國有土地,以“0元入股”方式轉讓給新疆某農業開發公司,占股30%,公司實際控制人馬建勛(另案處理)與楊剛口頭約定“收益三七分”。
為掩蓋“0元入股”,楊剛指使原吐魯番市國土局黨組書記劉建軍偽造“土地整理成本抵扣”會議紀要,將1.84億元評估價“歸零”。
2010—2018年,馬建勛以“現代農業”名義,將土地陸續變更為城鎮住宅、商服用地,倒手獲利5.7億元。楊剛通過其妻弟張磊賬戶,5次收受“分紅”共計人民幣1.1億元。
“那塊地本來是鹽堿地,羊都不去,老楊一句話,就變成‘金疙瘩’。”留置期間,馬建勛證實。
2019年,自治區開展土地領域腐敗專項整治,通過衛星遙感發現“未批先建”別墅群。線索循著土地變更軌跡,直指楊剛。
法院認定,楊剛在該宗土地中“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1億元受賄款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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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三:“一把手”變成“一霸手”——干部選拔的“地下組織部”
(事實來源:自治區紀委監委2022年8月12日《關于楊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通報》;判決書第112—120頁;烏魯木齊市委組織部2017—2021年部分干部任免審批表)
2016—2021年,楊剛任烏魯木齊市委書記,先后主持市委常委會研究干部議題37次,其中18次存在“突擊提拔”“帶病提拔”問題。
判決書披露:他私下建立“小名單”,將“能送錢、會來事”的干部分為“絕對忠誠”“重點培養”“暫時觀察”三檔,每半年“調整一次”。
“想提拔,先拜碼頭。”這是當時烏魯木齊官場的“潛規則”。
——2018年11月,市建設黨工委原副書記周宏斌為謀取區長職位,在楊剛辦公室送去“小木箱”一個,內裝現金200萬元、金條2公斤。楊剛當即在干部醞釀名單上將其“排序第一”。次年1月,周宏斌被任命為該區代區長。
——2020年5月,市衛健委副主任李濤為“轉正”,通過楊剛司機王建軍轉交“感謝費”人民幣300萬元、美元20萬元。楊剛在市委常委會上力排眾議:“李濤在疫情防控中表現突出,特殊崗位需要特殊人才。”三個月后,李濤被“火線”提拔為市衛健委黨組書記。
2021年12月,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對烏魯木齊干部檔案專項審核,發現“小名單”與常委會記錄不符,倒查發現上述問題。
法院認定,楊剛“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4300萬元、美元60萬元”,構成受賄罪;“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政治影響”,作為從重情節寫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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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例四:親情綁架的“白手套”——妻弟、司機、秘書結成“貪腐鐵三角”
(事實來源:判決書第56—72頁;張磊、王建軍、原秘書劉洋三人另案起訴書)
“我當官,你們賺錢,咱們是一家人。”楊剛在“家庭會議”上的這句話,被法院認定為“共同受賄故意”的關鍵證據。
——妻弟張磊:無業人員,2006年起以“新疆磊鑫商貿有限公司”為平臺,專門承接烏魯木齊市政道路護欄、路燈維護工程。判決書顯示,張磊先后12次以“咨詢費”名義,從9家市政公司收受“返點”人民幣1.48億元,全部轉入楊剛實際控制的“影子賬戶”。
——司機王建軍:跟班17年,從“拿鑰匙”變成“拿支票”。他利用領導司機身份,向多家房地產老板“兜售”楊剛的“日程安排”:飯局插個隊,項目見個面,每次收取“茶水費”20—100萬元。法院認定其參與受賄人民幣3200萬元。
——原秘書劉洋:負責“技術切割”。他將老板們的請托事項“翻譯”成“領導調研路線”,再把“批示意向”拆解成“會議紀要用詞”,讓權錢交易披上“集體決策”外衣。劉洋因介紹賄賂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鐵三角”最“高效”的一次操作發生在2019年:烏魯木齊河馬泉新區綜合開發啟動,楊剛在三天內完成“批示—上會—掛網”全流程,幫助某地產商低價拿地830畝。張磊一次性收受“傭金”人民幣6000萬元,王建軍分得“跑腿費”300萬元。
判決指出,楊剛“利用親屬、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構成共同受賄”,對三人違法所得全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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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從“權力變現”到“東窗事發”:案件發現與查處全景
(事實來源:自治區黨委巡視辦2021年第十輪巡視報告;自治區紀委監委《案管統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8月12日通報)
1. 線索初現:2021年7月,自治區黨委第十輪巡視對烏魯木齊開展“回頭看”,收到群眾舉報信87件,其中36件指向“河馬泉新區土地低價出讓”。巡視組通過調閱市委常委會錄音錄像,發現楊剛多次“臨時加議題”。
2. 初核突破:2021年10月,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楊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與其談話60余次,制作筆錄2萬余字;查詢銀行流水1.3萬筆,凍結賬戶127個。
3. 留置震撼:2022年1月9日,自治區紀委監委對楊剛采取留置措施。留置點內,他起初“零口供”,直到辦案人員播放其母親“希望兒子主動交代”的錄音,心理防線崩塌,一次性供述主要問題。
4. 移送起訴:2022年7月,案件移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后指定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5. 公開審判:2023年2月14—16日,烏魯木齊中院連續開庭3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干部群眾200余人旁聽;法院官網圖文直播點擊量達1.1億次。
6. 一審宣判:2023年3月17日,法庭當庭宣判,楊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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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剖析:權力失控的“三把鑰匙”如何同時丟失?
(綜合自治區紀委監委案件剖析報告、中國紀檢監察學院2023年度課題《“一把手”權力監督制約機制研究》)
1. 決策“一言堂”:市委常委會被架空。烏魯木齊市委辦公廳內部臺賬顯示,2018—2021年,楊剛個人簽批的“三重一大”事項達217項,其中132項未提交常委會集體研究。
2. 監督“燈下黑”:同級紀委難以監督。市紀委監委對市委書記的函詢、談話記錄為零;楊剛在民主生活會上被提出批評意見僅1次,還是“工作有時過于嚴厲”之類的“軟批評”。
3. 圈子“鐵板一塊”:親屬、老板、下屬結成利益共同體。判決書統計,向楊剛行賄的67人中,56人與其存在“老鄉、同學、司機、秘書”關系網,占比83.6%。
當“決策—執行—監督”三把鑰匙同時丟失,權力便像脫軌的列車,一路狂奔。
八、制度后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新疆樣本”
(事實來源:自治區黨委辦公廳2023年第18號文件《關于開展楊剛案以案促改專項工作的實施方案》;自治區紀委監委2023年12月通報)
1. 立行立改:烏魯木齊市委修訂《市委“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實施細則》,把“一把手”末位表態、重大事項“雙簽字”固化成制度;2023年4—10月,對河馬泉新區等6個重點片區土地出讓開展“回頭看”,補收土地出讓金42.7億元。
2. 專項整治:自治區開展“土地、礦產、城建”三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集中整治,2023年共立案73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81人,移送檢察機關129人。
3. 數字賦能:全面運行“新疆紀檢監察智慧監督平臺”,把土地招拍掛、干部選拔、財政資金三條數據鏈貫通比對,自動預警“異常干預”。2023年平臺產生紅色預警189條,查實問題線索127件。
4. 警示教育:2023年7月,自治區召開全區領導干部警示教育大會,播放《“楊剛案”警示錄》,2.1萬名縣處級以上干部同堂接受教育;烏魯木齊市將楊剛懺悔錄印發至村(社區)黨支部,作為“三會一課”必學材料。
“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治本效應正在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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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結語:當香火熄滅,留下的是長久的警鐘
佛龕被拆走,鈔票被收繳,菩薩像作為涉案財物被依法封存。曾經青煙繚繞的客廳,如今只剩下一排空洞的底座,像極了一個被掏空的權力標本。
楊剛在懺悔書里寫道:“我把對黨忠誠的誓言寫進材料,卻把對金錢貪婪的密碼寫進佛龕;我騙過了組織,卻騙不過自己;我求佛保佑,佛卻給了我手銬。”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無論佛龕多隱秘,無論圈子多牢固,無論權力多集中,只要觸碰紀法高壓線,結局都早已寫好——
“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不是口號,而是960萬平方公里土地上最清晰的回聲。
當香火熄滅,留下的不是功德,而是長久的警鐘;不是菩薩的慈悲,而是人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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