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月31日,北京貼著零下十幾度的寒氣,西長安街上的路燈仍冒著白霧。清晨七點,剛參加完一次“三反”情況通報會的滕代遠回到鐵道部辦公樓。他剛脫下呢大衣,秘書就遞來一封蓋著“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紅章的急件。信很短:舉報鐵道部衛生局副局長蔓焰,涉嫌私制嗎啡、貪污舊幣4億元。落款是“鐵道系統職工數人”。 三反運動進入攻堅期,中央已明確把“反貪污”放在與“鎮反”同等的位置。劉青山、張子善伏法的槍聲余音未散,任何涉及巨額款項的檢舉都會讓相關干部如坐針氈。信中對蔓焰措辭嚴厲:“利用職權擅造鴉片制劑,倒賣牟利,侵吞公款。”那串數字——4億元舊幣,看似天文,卻足以引爆輿論。滕代遠皺著眉,陷入思索。 蔓焰是衛生局的骨干,北平和平解放前就在鐵路衛生系統任職。工作踏實,脾氣直爽,幾乎沒出過紕漏。奇怪的是,此人從不抽煙更不沾酒,對麻醉藥品反而研究頗深。十多年來,他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醫生手里沒藥,跟空手上戰場一樣。”可舉報信擺在桌面,事實真相成了懸念。 當晚八點,滕代遠叫來副部長武竟天,把蔓焰找到小會議室。燈泡亮度不足,墻上一副《鐵路交通示意圖》被照得斑駁。滕代遠開門見山:“你私制嗎啡?還貪污4億元?”蔓焰站得筆直,聲音有點沙啞:“若我貪一分,任憑組織處置。”一句話不到二十字,卻帶著顫音。 貪污問題先放一邊,私制麻醉藥卻不能敷衍。全國200多萬鐵路職工及家屬的手術、止痛全靠嗎啡,可國內藥廠尚未成規模,軍隊儲備也捉襟見肘。1949年以來,很多鐵路醫院只能把病人綁在手術臺,硬生生切除闌尾,這是真事。蔓焰解釋:“1950年冬,熱河省交來大批鴉片原料,求技術換資金。我請示武副部長,得到了口頭同意,才派人制取嗎啡精。成品大部分返銷鐵路系統,價格并未超合同。” 私制——是否違紀?需要查。貪污——有無憑證?亦需查。眼下缺的不是審判,而是事實。滕代遠心里有桿秤:如果純粹是為了保障醫藥供給,組織尚可追認手續;若真挪用資金,哪怕一分,也得戴上手銬。 2月5日上午,中南海勤政殿開政務院例會。主持者先通報各部“三反”進度,然后念及一條:關于鐵道部蔓焰“鴉片制劑”案,衛生部副部長蘇井觀批復“同意逮捕”。會場氣氛驟冷,滕代遠在后排舉手,申請說明情況,卻被主持人以“會后詳談”婉拒。文件已發,程序已走,逮捕看似板上釘釘。 散會后,他追上蘇井觀。“蔓焰制嗎啡,衛生部的確未下任務,但當時全國缺這個藥,你們又沒供貨指標。醫務人員總不能干瞪眼。”蘇井觀嘆口氣:“我只是照文件辦事。”一句話,意味深長。 有意思的是,同天傍晚,呂正操在某處向中央領導匯報西北工程局問題,臨走前特地補充一句:“關于蔓焰,我們掌握情況與舉報不符。”話音落下,領導沒表態,只說“材料拿來”。 節儉委員會的態度依舊強硬:已形成處理決定,立刻執行。逮捕既成定局,接下來便是黨籍、職務等連帶問題。滕代遠考慮再三,決定保人。2月6日,鐵道部黨組臨時會議在灰磚小樓召開。滕代遠講話:“衛生局制藥廠是我批準的,對外采購也是我拍板的。蔓焰如真貪污,我負全部責任。” 當晚九點,他寫下一張不足百字的保條:“蔓焰若有貪污,滕代遠負責。蔓焰黨籍暫不處理,待核實后再議。”字跡遒勁,用的還是那支老鋼筆。紙條送到中節委,經手人沉默良久,最終收下。 然而制度面前,任何個人擔保都難阻司法程序。2月中旬,蔓焰被拘押。“部長,信您。”臨行前他說了這四個字,然后被押上吉普。關押期整整八個月。調查小組調閱熱河省、鐵道部、鐵路醫院三方賬冊;制藥所技師王世棟被傳喚多次;羅成德、徐鴻圖等地方干部也提供了情況。 審查結果逐漸清晰:
1. 私制嗎啡屬實,但屬應急生產,利潤歸入衛生局統籌;
1. 4億元舊幣指的是藥品估價,不屬于個人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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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蔓焰本人沒收取一分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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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北京已泛黃葉。調查結論報到中央,“不構成貪污”七個字讓許多人松了口氣。蔓焰取保候審,黨籍保留,行政記一次警告。與同時期落馬的“大老虎”相比,這個結果算輕。 出獄那天,蔓焰先回家換了身洗得發白的舊中山裝,直奔鐵道部。走廊里,滕代遠正批文件。兩人相視幾秒,沒有握手,沒有擁抱。蔓焰聲音發啞:“多謝護我清白。”滕代遠只是抬頭:“制度要完善,個人要守規矩。以后,凡制藥,先寫申請。” 幾年后,特殊年代到來,滕代遠本身也遭到“左”的沖擊。有同志私下問他:“您那年為蔓焰保駕,值嗎?”他淡淡一句:“堅持實事求是,總得有人站出來。” 嚴謹地看,這場風波揭示三層意味:第一,制度缺位時的灰色地帶易被放大為貪腐;第二,干部個人意志在運動環境里能否發揮正面作用,全憑勇氣與分寸;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便政治高壓之下,調查和決策仍需尊重事實,否則既傷干部,又損事業。 蔓焰案塵埃落定后,鐵道部立即補齊制藥審批流程,衛生部開始在上海、天津設立專門嗎啡生產線。短短兩年,鐵路醫院的麻醉藥告別配給荒。表面看是一樁個人案,實際牽動的是公共醫療體系的完善。 對當年親歷者而言,結局遠非故事般圓滿。蔓焰八個月羈押留下的精神創傷無人撫平;滕代遠在后續政治斗爭里依舊坎坷。但是,1952年那張保條,記錄的是一種擔當:用職務聲譽為下屬爭取調查時間,用事實對抗情緒化辦案。這份擔當,在新中國早期干部隊伍中,并不常見,卻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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