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巴拿馬運河管理局(PCA)開始對存在缺陷的船舶征收"中斷費"。此項費用最高可達25萬美元。自實施以來,Gard會員已報告多起被征收此費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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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運河管理局推出"中斷費"這一收費項目,旨在最大限度減少船舶在運河通行期間因事故導致的通航延誤和/或中斷,同時督促船舶整改缺陷,若缺陷無法整改,則需及時申報。
經濟影響
船舶因通行前、通行期間、港內移動前或移動期間,因其自身狀況或缺陷導致通行中止或中斷,則需繳納中斷費。根據缺陷評估標準及缺陷被申報或發現的時間,該費用可分為"低影響性"和"高影響性"兩個等級。在某些情況下,影響等級還取決于缺陷類型。收費金額從15,000美元到250,000美元不等,且通常需與其他海事服務費(如拖輪費、帶纜費、系泊費和引航費)一并支付。
費用解讀
PCA已發布多項補充說明公告及通知,詳細闡明了中斷費的適用范圍、等級劃分(低影響性/高影響性),并舉例說明了觸發收費的缺陷情形及程序規則。根據A-23-2023號航運公告,此項收費已經于2023年7月1日起對(PCA航道內的)港內移動船舶生效。
在航道內出現或發生缺陷的船舶,自申報或發現缺陷之時起,有30分鐘的時間來糾正該缺陷或狀況,以避免被征收中斷費。然而,根據本協會通代的經驗,這段寬限期在實踐中很少適用。
針對費用的申訴
對于此類收費賬單,目前尚無特定的"申訴流程"。如果當事方希望進行合法維權,可用的途徑有以下兩種:
(a) 憲法維權訴訟(即“Amparo de Garantias”),或
(b) 對ACP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認定賬單無效。
這兩種選擇均需向巴拿馬最高法院提起訴訟。
據我們的通代稱,憲法維權訴訟成功的機會微乎其微。而行政訴訟途徑尚未經過實踐檢驗,且可能耗時數年方能解決。
ACP愿意基于個案具體情況,商談中斷費問題。據我們的通代了解,至少有一個案例中,ACP對原本可能因“中斷”而征收的費用予以重新審議。
案例研究
與機械有關的缺陷
?主機故障:一艘船舶在接近米拉弗洛雷斯船閘時,主機發生故障。為保證安全,該船在發動機最低負荷狀態下通過船閘,隨后在加通湖錨泊。缸套因磨損過度,超出允許極限,故進行了更換,并因此被征收125,000美元中斷費。
另有一艘新巴拿馬型船舶因類似事件被收取了250,000美元的中斷費。
?車鐘故障:船舶在位于第一道船閘(大西洋側)時,發現主機車鐘存在問題。但該船在整個通行過程中始終保持操縱能力。船員迅速應對,通過通過機側操車操控船舶。駛出船閘后,運河管理局指示該船錨泊以核查主機狀態,后確認正常。盡管檢查結果合格,但該船仍被要求由一艘拖輪護送至太平洋入口1號浮標處,并被征收了250,000美元的中斷費。
?主機無法達到規定轉速:船舶在通行期間,主機轉速無法達到40RPM以上(慢速前進)。船方請求了一個多小時的維修時間。由于主機性能仍不可靠且無法達到必要轉速,通行作業被迫中止。隨后,該船在拖輪協助下前往加通錨地錨泊,并被征收了125,000美元的高影響性中斷費。
?啟動空氣管路故障:船舶在進入阿瓜克拉拉船閘之前,進行了全面的發動機測試。然而,在接近船閘時,船員觀察到啟動空氣壓力驟降,原因是6號缸啟動空氣管路上的爆破片破損。船員立即通知引航員并更換了爆破片,但發動機啟動后爆破片再次破損。該船被迫錨泊,并被收取了250,000美元中斷費。
貨油艙腐蝕
?由于貨油艙底板腐蝕穿孔,導致部分貨油漏入壓載艙。船東在通行前安排了臨時修理,但通行仍因此被取消,船舶被收取高影響性中斷費。原因是擔心該船在通行過程中,若左舷6號壓載艙與閘墻觸碰可能會導致污染,存在較高的環境風險。
超出吃水限制
?在通過加通船閘后,港務長命令船舶在湖中拋錨,因其吃水(12.10米)超過了12.04米的允許上限。此違規行為導致該船被征收125,000美元中斷費。
駕駛臺溫度過高
?因駕駛臺和引航員艙室的溫度記錄達28.5°C,船舶被征收125,000美元中斷費。A-11-2023號航運公告規定,上述區域溫度必須維持在21°C至26°C之間。
錨機問題
?船舶在準備進入巴拿馬運河時,因錨機齒輪損壞無法收起船錨,導致船隊調度延誤。檢查發現部分通用鏈環存在過度磨損。修理完成后,該船須轉移至內錨地接受檢查,之后才重新安排通行。因此次事件,該船被征收125,000美元中斷費。
建議
為幫助船東、管理公司和船長避免被收取中斷費,本協會通代建議采取以下關鍵措施:
?熟悉常見缺陷,確保透徹了解巴拿馬運河的各項要求。
?在抵達前和再次開航前主動進行檢查,以便在船舶通行前發現并解決所有潛在問題。
?盡早并如實地申報所有已知缺陷。PCA要求船舶至少應在抵達前96小時,通過巴拿馬海事單一窗口(VUMPA)申報所有已知缺陷。提前披露可能是避免收費或減輕其影響的關鍵一步。
謹此感謝本協會通代C.Fernie & Co., S.A. 為本警示通函所做出的貢獻。
有用鏈接:
收費表
船舶缺陷評估標準
常見問題解答
A-11-2023號航運公告(駕駛臺和引航員艙室需維持的溫度)
A-23-2023號航運公告(關于適用于港內移動船舶的中斷費的補充說明)
A-38-2022號航運公告(關于2023年1月1日生效的補充收費表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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