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美籍華人叫翁萬戈,是翁同龢的玄孫。2000年,他把一批珍稀古籍以450萬美元捐售給中國上海圖書館;18年后的2018年,他把另一批珍貴藏品包括珍貴的《長江萬里圖卷》,都無償送予美國波士頓美術館。當年人們都罵翁萬戈賣國賊,還要找他的祖墳......翁萬戈解釋,守住歷史文物是他的使命,他相信美國會保護得更好。
翁萬戈是幸運的,他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捐贈、捐贈到哪,龐家不僅沒這么幸運,而且還誤判了環境,既然連“不捐”的權利都沒有,又怎敢奢望捐后被尊重呢......前者是愛文物勝過“愛國”,后者是“愛國”但保不住文物。當愛國變成一種脅迫,就是方便有些人,把別人的先變成“國家的”,最后再變成自己的。文物是屬于全體中國人民的,領導不過是擁有每天24小時的租借權、使用權、處置權.....
魯迅在民國教育部工作時,也遇到過類似事情。“他們和F總長,在塵埃中間和破紙旁邊離不開。凡有我們撿起在桌上的,他們總要拿進去,說是去看看。等到送還的時候,往往比原先要少一點",這里面的F總長,是當時教育總長傅增湘......后來經歷多了,魯迅感慨,“中國公共的東西,實在不容易保存。如果當局者是外行,他便將東西糟完,倘是內行,他便將東西偷完。而其實也并不單是對于書籍或古董。”
美國人的道德不比中國人更高尚,只是發明了一套方法來保護“公共的東西”。多數博物館是私人性質,比如大都會博物館、亨廷頓美術館,還有翁萬戈所捐贈的波士頓美術館。雖然藏品是法律上的私人所有,但受學者、捐贈者和公眾代表組成的獨立理事會監督,并受到公共信托義務約束,來保證它的公共價值。
文物的公共價值,不必依賴全民所有來實現。因為實現公共價值的前提,是要保證藏品被認真對待,他們發現,明晰私有產權就是最好的激勵手段,這比任何監管都有效,成本更低。
經濟學家索維爾曾研究蘇聯的農產品,發現一方面是產品供給不足,一方面,竟然還存在嚴重的浪費,比如農民把變質的水果蔬菜隨意堆砌,不斷造成更嚴重的腐爛,農產品的質量大打折扣,再次加劇了供給不足。因為食物的產權并不清晰,是歸全體人民所有,生產、運輸食物的人保證內容合規即可,食品爛掉不是他們的責任。
但如果農產品為私人所有,為了避免自身財產受損,自己就會進行監管,動用各種手段進行保護。就像南京博物院沒有特別的動力維持藏品為真,但是龐家的私人收藏會竭盡全力保證是真的,還自發做到傳承有序,有題跋鈐印和明確著錄.....當文物不再屬于任何具體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它就失去了最有力的守護者。
國人往往受教育,國有就是安全,私藏就是自私。實際上,屬于國家、屬于全民只是一種美好的愿望,因為“國家”和“人民”都是抽象概念,無法行使具體的權利,最終還是為少數人所占有。
美國的藏品監管,是先承認私有權利,然后去保證藏品的公共價值,比如必須要面向公眾,打擊藏品囤積居奇和私自買賣。而我們相反,是先持有一種善良美好的意圖,要直接實現藏品的公共價值,然后陷入被少數人所操縱、蒙蔽的困境......通往地獄的道路是用善意鋪成的。
但如果有人據此論斷,美國人比中國人更懂文化,我會第一個反對,因為美國沒什么濃厚的文化,這也是很多國家的共識......我覺得,只是它能通過制度去保護、尊重各種文化,才顯得很有文化。而中國也在積極推動私人博物館的建設,但數量和體量都太小,還不足形成制衡局面。
現在已經不是清朝,不是那個文物被掠奪的屈辱年代,能把名家珍藏當“贗品”隨意處理的地方,自然也就失去守護真跡的資格。大家一定要相信,文物是有生命的,它會自動從不受尊重的地方流向受尊重的地方,就像資本流向法治最健全的市場、人才流向機會最公平的城市。與其哀嘆文物遠走,不如努力讓故土打造成它愿意歸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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