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些地方建筑垃圾消納能力不足,加之違法成本較低,“跨省非法偷運偷倒垃圾”已經成為一門野蠻生長的生意。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在遇到執法人員查處時,竟然暴力阻撓,公然威脅執法人員。12月23日下午,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這起在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過程中暴力阻撓、威脅執法人員的刑事案件。海門法院院長杜開林擔任審判長,海門檢察院檢察長劉志華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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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案是全區首例由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行為衍生的妨害公務刑事案件,標志著海門區在打擊此類違法活動中實現“行刑銜接”的重要突破。
海門區副區長、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宋民,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磊全程旁聽,以“零距離”觀摩方式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以高效處置城市管理領域違法犯罪案件贏得民心,推動嚴格執法與公正司法共同發力,促進法律有效實施,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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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5日,海門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在包場鎮頭甲村路口依法查處施某某團伙兩輛超載運輸的渣土車時,遭遇其及其糾集人員的暴力抗法。施某某不僅以“弄死”“撞死”“同歸于盡”等言語威脅執法人員,還通過鎖閉車門、車輛堵路等方式阻礙執法近五小時,甚至一度發動小轎車揚言撞人,行為極其惡劣。所幸被現場民警及時制止,未進一步造成嚴重后果。
鑒于施某某的行為已明顯超出一般行政違法范疇,涉嫌刑事犯罪,區城管局立即報警,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這并非施某某首次抗法。2024年4月,包場鎮執法人員上門制止其違章建筑施工時,他竟將執法人員按倒在地,揮拳擊打頭部,其漠視法律、肆意妄為的囂張行徑可見一斑。
另查明,施某某還存在惡意逃避執行的行為,輸了官司拒不履行判決,其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的嚴肅性。
海門區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和量刑建議,最終當庭宣判,以被告人施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
該案的成功辦結,是海門區持續深化“行刑銜接”、嚴厲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重要成果,展現了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協同作戰、堅決遏制暴力抗法行為的決心。海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海門區城管局將以本案為示范,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完善案件移送、證據固定、聯合執法等機制,對偷運偷倒建筑垃圾及相關暴力抗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以法治力量守護整潔有序、宜居宜業的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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