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到底是個什么東西?
牛頓提出了“微粒說”,他認為光是由無數微小的、有質量的粒子組成的,就像機關槍射出的一顆顆子彈,從太陽飛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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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理論非常符合直覺:光走直線,就像子彈一樣,光照在鏡子上會反彈,就像皮球撞墻一樣。牛頓用粒子模型完美解釋了反射和折射現象。
然而荷蘭物理學家惠更斯看著水塘里的漣漪,陷入了沉思,他提出了“波動說”,認為光像水波或聲波一樣,是一種在介質中傳播的振動,雖然惠更斯的理論也能解釋很多現象,但在牛頓巨大的身影下,他的聲音微弱得像風中的燭火,整個18世紀,物理學界是粒子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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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1801年,一個“刺頭”出現了,英國醫生、物理學家托馬斯·楊做了一個極其簡單卻又極其致命的實驗,徹底打了牛頓的臉。
他在一塊遮光板上開了兩條平行的細縫,然后讓一束光射向這兩條縫,請大家設想一下:如果光是牛頓所說的“粒子子彈”,那么穿過兩條縫隙后,后面的屏幕上應該留下什么?
應該留下兩道明亮的條紋,對應著縫隙的位置,就像噴漆穿過模具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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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結果讓所有人目瞪口呆,屏幕上出現的不是兩道杠,而是一排明暗相間的、斑馬線一樣的條紋,這種現象在物理學上叫做“干涉”,這是波獨有的身份證,想象一下,你向池塘里同時扔進兩顆石子,兩圈漣漪擴散開來,當它們相遇時,如果波峰遇到波峰,水面會跳得更高,如果波峰遇到波谷,水面就會平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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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楊指著那些明暗條紋宣告:牛頓錯了,粒子不可能產生干涉,只有波可以,這個實驗被稱為“物理學史上最漂亮的實驗”之一,它終結了粒子說一百多年的統治,從那以后,麥克斯韋建立了電磁場理論,波動說大獲全勝,物理學家們以為戰爭結束了。
但故事沒有結束,反轉來得比電視劇還快,1905年愛因斯坦發表了一篇驚世駭俗的論文,他研究了一個叫“光電效應”的現象,把好不容易平靜下來的物理學界又攪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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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光電效應?
簡單說,就是用光照射金屬,金屬表面的電子會被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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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怪就怪在:如果光是波,那么光的能量應該取決于“強度”,光越強,能量越大,電子應該被踢得越猛。但實驗結果完全相反:不管光有多強,只要光的顏色不對,比如用紅光,一個電子也打不出來,不管光有多弱,只要光的顏色對路,比如用紫光,電子瞬間就被打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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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你拿機關槍掃射一扇門,門紋絲不動;但你拿一根繡花針輕輕一戳,門卻開了,波動理論在這里徹底失效,愛因斯坦給出了一個離經叛道的解釋:光不是連續的波,而是一份一份的“能量包”,他把這個能量包叫做“光量子”,也就是后來的“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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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光子的能量只跟頻率有關,頻率高能量就大,頻率低能量就小,紅光的光子就像乒乓球,扔得再多也砸不穿玻璃,紫光的光子就像子彈,一顆就能擊穿,愛因斯坦的解釋完美得無懈可擊,他也因此拿到了諾貝爾獎。但物理學家們卻崩潰了:托馬斯·楊的實驗證明光是波,愛因斯坦證明光是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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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到底是什么?答案是:光既是粒子,又是波,這就是著名的“波粒二象性”,這聽起來簡直是瘋話,這就像在說:一個人既是男人又是女人,既是圓的又是方的,在宏觀世界里,這是邏輯矛盾,但在微觀世界里,這是基本法則。
為了搞清楚這到底是怎么回事,科學家們決定把雙縫干涉實驗升級,他們把“光子槍”調到了點射模式,一次只發射一個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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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是一個關鍵時刻,如果一次只發射一個光子,這個光子要么穿過左縫,要么穿過右縫,它不可能像水波一樣同時穿過兩個縫,對吧?既然只能穿過一個縫,它就沒法跟別人干涉,按理說,屏幕上應該只出現兩道亮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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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屏住呼吸,看著屏幕上一個個亮起的光點,起初光點看似隨機分布。但隨著光子數量增加,令人頭皮發麻的一幕出現了:那些光點竟然慢慢排列成了明暗相間的干涉條紋!每一個光子都是單獨通過的,它的前后都沒有別的光子,它在跟誰干涉?
答案只有一個,也是最瘋狂的一個:光子在跟自己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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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量子力學的解釋,當光子在飛向雙縫時,它不是一顆子彈,而是一個“概率波”,它同時穿過了左縫和右縫,它處于一種“既左又右”的疊加態,這個分身后的自己和自己相遇,產生了干涉,最后在屏幕上坍縮成一個點,這已經不是科幻了,這是玄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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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去觀測,光子就是波,那如果我們偷偷看一眼呢?科學家在雙縫旁邊裝了探測器,想看看光子到底走了哪條路,結果詭異的事情發生了:一旦你打開探測器,干涉條紋瞬間消失了,屏幕上只剩下兩道杠,光子仿佛知道有人在偷窺,立刻收起了波動的神通,老老實實變成了一顆規矩的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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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掉探測器?條紋又回來了!
這意味著:觀察者的“看”,改變了物質的“態”,在宏觀世界,月亮不管你看沒看它,它都在那里,但在量子世界,你不看,它是波;你看,它是粒子,波爾說:“在觀測發生之前,沒有任何物理量是客觀存在的。”愛因斯坦氣得直跺腳,留下了那句名言:“上帝不擲骰子!”他至死都不愿相信世界是由隨機和概率主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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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還不是最恐怖的,1979年,為了紀念愛因斯坦誕辰100周年,物理學家約翰·惠勒提出了一個讓因果律崩潰的實驗,延遲選擇實驗。
惠勒的腦洞是這樣的:既然觀測會破壞干涉,那我們能不能耍個賴?我們等光子已經穿過了雙縫,但還沒有到達屏幕之前,再決定要不要觀測它,按照常理,光子穿過雙縫是“過去”發生的事,我們“現在”的決定不應該改變“過去”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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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馬里蘭大學真的做成了這個實驗,結果讓所有人背脊發涼,不管你在光子出發前決定,還是在光子穿過雙縫后決定,結果是一樣的,只要你最后決定觀測路徑,光子在過去就是以“粒子”形式穿過單縫的,只要你最后決定不觀測路徑,光子在過去就是以“波”的形式穿過雙縫的。
這意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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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著現在的行為,決定了過去的歷史,或者更準確地說,在量子力學里,根本沒有確定的過去,過去、現在和未來是糾纏在一起的,直到觀測的那一瞬間,歷史才坍縮成唯一的現實。
不要以為這只是光特有的怪癖,后來科學家發現,電子、原子,甚至由810個原子組成的巨大分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2013年,科學家讓巨大的分子穿過雙縫,同樣看到了干涉條紋,那為什么我們在生活中看不到?為什么你把自己扔向兩扇門,不會變成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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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德布羅伊的公式,物體的波長與動量成反比,你的質量太大,動量太大,導致你的波長短到了幾乎為零,短到完全無法產生宏觀的干涉,但這并不代表波動性不存在,它只是被掩蓋了。從本質上講,構成你身體的每一個粒子,都是一團概率的云霧。
回到最初的問題:光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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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波,也不是粒子,它是我們人類語言無法描述的某種存在,正如諾貝爾獎得主費曼所說:“我可以有把握地說,沒有人真正理解量子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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