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陸磊在《金融時報》發表文章稱,為順應實體經濟和金融體系對數字人民幣發行、流通、使用的新需求,把握國際貨幣體系演進的歷史趨勢,切實提升數字人民幣管理質效和服務能力,在總結十年研發試點經驗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數字人民幣管理服務體系和相關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新一代數字人民幣計量框架、管理體系、運行機制和生態體系將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啟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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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磊表示,當前,境內和跨境數字人民幣試驗推廣取得積極成效,在各國中央銀行試驗推進的項目中,數字人民幣處于領跑態勢。
一是具備了通用混合型貨幣能力,數字人民幣既有賬戶模式,也有區塊鏈模式;既有軟件錢包,也有硬件錢包;既可以線上支付,也可以離線支付。
二是具備了可編程型貨幣能力,利用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實現合同的數字化和強制自動執行。
三是具備了高效監管型貨幣能力,管理透明度、標準化和互通性強。
四是具備了全場景型貨幣能力,在批發零售、餐飲文旅、教育醫療、公共服務、社會治理、鄉村振興、跨境結算等領域形成了覆蓋線上線下、可復制可推廣的應用模式,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方面落地多個場景。
截至2025年11月末,數字人民幣累計處理交易34.8億筆,累計交易金額16.7萬億元。通過數字人民幣APP開立個人錢包2.3億個,數字人民幣單位錢包已開立1884萬個。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mBridge)累計處理跨境支付業務4047筆,累計交易金額折合人民幣3872億元,其中數字人民幣在各幣種交易額占比約95.3%。
陸磊指出,2016年,中國提出了數字人民幣雙層運營體系,通過十年的實踐檢驗,被全球央行和國際組織廣泛認可,已經成為數字貨幣的通用標準,是確保貨幣體系體內循環、保障金融穩定的基礎性制度。
《行動方案》在DC/EP理論框架下進一步優化了“雙層架構”。在頂層中央銀行端,數字人民幣由中央銀行負責業務規則、技術標準制定,承擔相關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運營。在二層業務運營機構(以下簡稱“運營機構”)端,商業銀行在自身界面為個人、單位開立數字人民幣錢包,負責客戶的數字人民幣安全,提供流通支付服務,承擔相應的合規和反洗錢責任,納入存款保險范疇,與存款享有同等安全保障。非銀行支付機構為客戶提供的數字人民幣由客戶以自身的銀行存款兌換,屬于非銀行支付機構負債,依法納入數字人民幣保證金監管。
數字技術運用在顯著提升支付效率的同時,也帶來了現金漏損、金融脫媒、體外循環、反洗錢風險。為進一步明確運營機構責任和權利對稱關系,經反復驗證,《行動方案》規范了數字人民幣計量框架,將銀行類數字人民幣業務運營機構的數字人民幣納入準備金制度框架管理,其開立的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統一計入存款準備金交存基數。參與數字人民幣運營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實施100%的數字人民幣保證金。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按照流動性分別計入相應貨幣層次。這一制度安排在“雙層架構”基礎上,明確了客戶在商業銀行錢包中的數字人民幣是以賬戶為基礎的商業銀行負債,標志著數字人民幣由現金型1.0版進入存款貨幣型數字人民幣2.0版。
在貨幣履行支付手段職能上,實時結算、匿名和離線支付是現金在高度依賴終端、網絡、移動互聯的數字經濟時代不可替代的優勢。《行動方案》提出“全面推進數字人民幣受理環境建設”,依托高效系統設計和全局一本賬實現實時結算,全面降低信息流與資金流分離的交易費用。同時,賬戶相對于現金的生息能力對個人和單位的激勵、存款貨幣有利于保持負債穩定性對商業銀行的激勵,是任何貨幣創新工作中不容忽視的決定性因素。在“雙層架構”內,《行動方案》明確:銀行機構為客戶實名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計付利息,遵守存款利率定價自律約定。這一安排依據實質重于形式的思路,初步形成了相容性激勵安排。由此,銀行可以對數字人民幣錢包余額自主開展資產負債經營管理,由存款保險依法提供與存款同等的安全保障。對非銀行支付機構而言,數字人民幣保證金與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無差異。
與一些國際組織和中央銀行所探索的單純區塊鏈技術模式不同,自2016年起,中國的數字人民幣走的是一條“兼有賬戶和價值(區塊鏈技術)特征的混合式架構”發展路線,始終把實體經濟貨幣支付需求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當前,加密資產和穩定幣以價值型為基本技術路線,由此形成的一種流行判斷是,只有區塊鏈的運用才是真正的數字貨幣。中國的試點和實踐證明,以賬戶為基礎,運用智能合約等數字技術,可以實現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數字貨幣支付服務。在海量零售和批發環節,依托賬戶實現數字技術運用,保持中心化和管理有效性;在需要增進信任的特定場景,依托區塊鏈實現協同交易,保持對新技術與新場景的適配性,是數字人民幣審慎探索、充分論證、周密試驗后的中國特色混合模式創新。在賬戶基礎上,數字幣串、智能合約和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的綜合運用,使數字人民幣由電子支付進入數字支付時代。
一是堅持在賬戶體系內推動數字貨幣和智能合約技術運用。數字人民幣研發試點不是另起爐灶,而是依托銀行賬戶作為支付基本單元的成熟管理優勢。《行動方案》明確了“賬戶體系+幣串+智能合約”的數字化方案,提出升級現有賬戶體系,在新型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基礎上推動新興技術應用,提升人民幣發行、流通、支付等各環節的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升級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生態服務平臺,支撐構建智能合約開源生態體系。一方面,賬戶可以融入銀行現有業務體系,具有規范性、合規性、可識別、互通性強的優勢。結合可編程能力和智能合約,數字人民幣在拓展服務金融“五篇大文章”場景方面,具有獨到的精準性和可達性優勢,如創新供應鏈上下游金融解決方案、促進“碳普惠”體系智能化發展、強化預付資金管理等金融消費者保護、服務智慧養老等場景處于持續躍遷態勢。另一方面,幣串和數字人民幣傘列錢包體系的監管穿透性和多級資金管理能力在公用事業、醫保社保、企業集團司庫管理、綠色能源交易、國庫資金運營等閉環領域具備低成本、高效能運用前景。
二是利用區塊鏈等新型金融科技手段支持服務金融“五篇大文章”和跨境支付效率提升。在眾多數字化手段中,區塊鏈技術具有難以篡改、可追溯、多源信息共享、多方對等協作等技術特性,在證券結算、產權轉讓、交易登記、供應鏈金融等行業應用具有優勢,有望在復雜金融場景下實現物流、資金流、單據流等“多流合一”,重塑多個利益相關方之間的信任建立機制。
《行動方案》提出,在上海設立數字人民幣國際運營中心和進一步推廣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都是區塊鏈技術在數字人民幣層面的現實運用。在數字人民幣國際運營中心,基于成方鏈底座建設區塊鏈服務平臺和數字資產平臺并實現了“統一賬本、業務分域”,提供鏈上結算工具和跨鏈轉接能力,探索有利于穿透式監管的合規資產數字化創新,支持票據、貿易融資工具、碳排放權等的鏈上發行、登記、托管和資金結算,逐步形成7*24小時運行、一點對接、服務多元、貨幣聯通、系統聯通的優勢。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側重發揮區塊鏈的分布式賬本技術特點,著力解決各司法轄區的“業務主權和貨幣主權”問題,有效實現各參與主體身份對等、權力對等、責任對等、利益對等,在所有參與主體之間實現數據同步。
下一步,數字人民幣跨境使用將持續通過技術迭代,持續擴大接入范圍,降低服務成本,助力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支持離岸金融業務創新,推動高水平、制度型開放。
展望未來,數字人民幣的業務技術模式選擇將堅持以滿足實體經濟需要為根本出發點,對賬戶型、價值型數字貨幣發展方向采取兼收并蓄、審慎取舍的原則,推動數字人民幣滿足不同場景、不同經營主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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