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國(泰安泰山)網站發布一則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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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市監處罰〔2025〕2046號
泰安安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椒鹽月餅以及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月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
12日18日,泰安市泰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泰安安瀾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490元,罰款20000元,共計罰沒款21490元。
來源: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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