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走在前,解紛更高效
近日,泗陽法院新袁法庭通過“普法前置+審前調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既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又保障企業正常發展經營,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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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情回顧
王某系新袁鎮某木材廠工人,其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受傷。木材廠已全額支付王某住院期間的費用,但對于出院之后的賠償費用數額,雙方產生較大分歧。一籌莫展之際,木材廠負責人想到此前新袁法庭聯合司法所、特邀調解員開展的“送法進企業”活動,意識到或許可以通過多元解紛的方式處理該起爭議。
02
解紛過程
新袁法庭受理該案后,迅速啟動多元解紛聯動機制,聯系司法所工作人員、特邀調解員組建聯合調解小組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小組充分聽取雙方訴求,厘清案件事實,從法律規定、責任劃分、情理兼顧等多方面耐心疏導:一方面,法官及司法所工作人員共同向木材廠釋明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相關法律規定,告知其依法應當承擔的義務;另一方面,特邀調解員引導傷者王某理性主張合法權利,同時體諒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做到互諒互讓。經過多輪溝通,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木材廠在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之外,另行向王某一次性支付賠償款21萬元,雙方承諾了結此次糾紛。調解協議簽訂當日,該木材廠籌措現金足額履行賠償義務,案件得以圓滿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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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起案件的高效調處,受益于法庭此前的普法前置工作。在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中,新袁法庭法官針對企業高頻遇到的勞動用工、侵權責任等法律問題進行了細致解讀,還與木材廠建立了常態化聯系機制,為木材廠提供精準化司法服務,幫助木材廠增強法律意識和風險處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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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泗陽法院將持續深化普法宣傳工作,不斷健全多元解紛聯動機制,公正高效化解勞動及勞務類糾紛,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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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徐子涵
校對 | 薛 宇
審核 | 胡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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