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短視頻主播張某慫恿同伴吳某平踩踏廣德市烈士陵墓時,他們或許以為這只是場"流量游戲"。殊不知,兩人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99條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近日這起案件引發全網憤慨的同時,也讓公眾聚焦一個核心問題:侮辱英烈究竟要付出怎樣的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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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構成要件看,該罪名需同時滿足主客觀要素。客觀上要求實施侮辱、誹謗等具體行為,如廣德案件中踩踏陵墓、攀爬擺拍等具象化侮辱;主觀上需存在故意,本案中張某為提升流量主動教唆的行為就是明證。刑法專家指出,直播場景更會加重情節認定,因其具有即時傳播性,比普通侮辱行為造成更廣泛的社會影響。
對比近年同類案件,量刑尺度已形成明確參照系。2021年新疆博主踩踏烈士墓碑案中,當事人因嬉笑擺拍獲刑7個月;2023年上海張某發布貶損烈士短視頻引發惡意跟評,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刑事律師分析,廣德案件嫌疑人教唆直播侮辱的情節更為惡劣,若查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要件,很可能面臨一年以上實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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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該罪名的"情節嚴重"認定具有彈性標準。除直接行為外,傳播量(如直播間觀看人數)、社會影響(如引發負面輿情)、行為人前科(如多次違規)等都會納入考量。本案中張某賬號已被封禁,但平臺留存的數據將成為關鍵量刑證據。法律界人士特別強調,即便直播時未出現侮辱性言論,踩踏、攀爬等動作本身已構成對英烈尊嚴的實質性侵害。
從法律沿革看,英烈保護條款的完善正形成強力震懾。《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后,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設第299條之一,明確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區間。司法機關對類似案件堅持"零容忍",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英烈權益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超千件,其中刑事追責占比顯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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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流量狂歡更非免責金牌。當張某們把烈士陵墓當作"漲粉道具"時,他們觸碰的不僅是道德底線,更是刑法劃定的高壓線。此案再次警示:任何消費英烈的行為,終將付出自由與聲譽的雙重代價。正如法律學者所言:"流量會過期,但案底永遠在檔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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