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本身,往往蘊藏著深刻的進化密碼。”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的底層邏輯。陷入困境的企業,卻可遠非止步于此。近年來,蘇州法院建立企業重整中心工作機制,聚焦發揮司法重整職能,為企業走出危機提供司法助力。
重整制度的核心功能在于通過法律機制調整債務結構和經營安排,防止清算結果的發生。有價值的企業,可以通過司法重整,實施債務重組、戰略引資、業務再造,實現脫困再生。
2021年以來,蘇州法院審結破產重整案件130件,破產和解案件309件,實現年均增長78.1 %,通過庭外重組、重整、和解等破產保護和挽救程序幫助450家有價值有前景的企業獲得新生。2024年蘇州全市挽救企業數量占全國9.9%。
值此蘇州破產法庭成立五周年契機,分期發布蘇州法院近五年司法重整、和解等典型案例。本期案例聚焦“激活要素、釋放價值”主題,涵蓋制造業、農業、文旅、服務業等多行業領域,展現破產程序對盤活要素資源的重要作用。
01
重整激活無形資產 “山水聯動”煥新人文經濟
——某山莊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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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山莊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蘇州太湖之濱運營近二十年的民營文旅企業,其“某鄉村俱樂部”項目憑借獨特的鄉村風情與豐富的休閑項目吸引了眾多長三角客戶群體。受此前市場客觀環境變化、經營不善以及高息融資拖累,公司陷入連年虧損困境并進入破產程序。蘇州破產法庭深度分析企業重整價值,發現其資產具有明顯特殊性和珍稀優勢,擁有得天獨厚的太湖之濱區位優勢和所聯接的吳文化發源地人文歷史資源,若簡單進行破產清算處置價值貶損幅度將高達84%。后法院指導管理人確立“全力解決歷史問題、深度挖掘潛在優勢、突出重點招引投資”的重整思路。依托府院聯動機制破解核心資產附著于租賃土地難題,在此基礎上,引入深耕區域、志在打造太湖文旅新標桿的戰略投資人,背靠“天下第一智慧山”《孫子兵法》人文元素,實現“山水聯動、文旅融合”。根據案件特點科學設計 “出售式重整” 方案,并現金全額清償職工債權、稅務債權和“會員費”小額債權,化解歷史風險,保障重整后企業“輕裝上陣”。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堅持保護利用理念、服務壯大文旅產業發展的典型案例。破產程序立足文旅企業特點,聚焦“拯救業務”而非“變賣家當”,拓展重整價值識別的廣度深度,將破產企業原有生產經營要素等實物資產和特有區位、人文無形資產要素有機整合,突出鏈接和放大效應,實現原有要素向更具活力與競爭力的領域流動,助力區域人文經濟產業提檔升級。
(蘇州破產法庭)
02
靈活運用和解制度 盤活城市閑置商務廣場資產
——某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破產和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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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于2007年登記成立,經營過程中開發建設了某商務廣場,部分已對外銷售、由購房業主自行使用或出租,另部分房屋由該公司自持辦公和出租。因該廣場入駐率較低、房屋空置率高,且主營業務萎縮,該公司經營日趨困難。昆山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產清算申請。破產程序中,昆山市企業重整服務中心向社會發布投資人招募信息,向破產重整投資人庫定向重點推介,并會同破產管理人組織各方磋商,協助投資人盡調,匹配債務人與投資人之間的需求,盡力引入投資盤活該公司資產和營業。為驗證公司名下核心不動產價值,在推進和解程序的過程中,由管理人對該公司名下商務廣場進行拍賣。參考核心資產流拍價格并綜合該公司的營運價值,經過多輪溝通洽談,確定某“專精特新”電子公司為投資人,商定以破產和解方式處置債務,并由公司股東與投資人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實現投資人控股企業。在投資人繳納投資保證金后,管理人在破產清算程序中制作《預和解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獲得通過。2024年12月,昆山法院裁定認可和解協議。依和解協議,投資人提供1.4億元償債資金按比例清償債務。投資人按股權轉讓協議控股該公司,將其在其他地區的電子信息研發中心搬遷至該商務廣場,并將逐步在該區域建立生產基地。該閑置商務廣場得以盤活,轉型為電子信息研發中心。
典型意義
本案是通過同步推進庭外重組與破產和解程序,引入投資化解債務、盤活存量地產資源實現轉型升級的典型案例。本案借鑒“出售式重整”理念,形成“庭外重組+破產和解”的銜接機制,發揮了庭外重組的靈活性,同時法院裁定賦予破產和解協議效力,消除了庭外重組履約風險。通過靈活運用和解制度成功引進“專精特新”企業作為投資人,不僅化解了債務,顯著提高了債權清償率,更將“沉睡資產”喚醒為城市產業轉型升級的孵化器。
(昆山市人民法院)
03
風險預警挽救知名農企 生態農業與農民農戶多方共贏
——某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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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是常熟老牌蔬菜全產業鏈發展企業,多年來其蔬菜產品供應當地企事業單位的食堂,并擁有有機農產品資質和種植農戶資源,是群眾吃得放心的蔬菜企業。2023年,企業陷入經營困境,無法支付多名農戶債權人貨款,批量債權人向常熟法院提起訴訟。常熟法院隨即啟動企業風險預警協同處置機制監測相關數據,第一時間研判企業存在資金鏈斷裂、無力清償債務問題,及時導入重整程序。重整過程中,法院指導管理人擴大意向投資人選聘范圍,厘清并列明農業行業國家支持政策內容,及時對接、比較意向投資人投資需求與計劃,提高重整投資報價金額,最大化提高債權人受償率,農戶小額債權組49家債權人債權100%受償,重整方案以超過80%同意票順利通過。根據重整投資人發展規劃,企業重整經營方案在原有農產品種植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到中草藥種植,最大化利用企業原有農業生產資源,順利實現企業再生。
典型意義
本案是深度盤活農業生產資源、壯大縣域富民產業的典型案例。常熟法院依托院地協同企業風險預警機制,在企業問題發生早期即以“立轉破”機制導入重整程序,并注重指導管理人妥善收集公司農業資產和生產資料,順利完成了從碎片化的債務紛爭向全盤挽救的平穩過渡。結合重整投資人企業經營規劃,充分利用企業原有農業農戶生產資源,提升要素利用和產出效率。關注農戶民生利益,設立小額債權組對弱勢群體權益予以實質保護,在壯大縣域富民產業中保障農民利益。
(常熟市人民法院)
04
重整式清算整體出售資產 成功挽救“全國最美書店”
——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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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蘇州市吳江區盛家厙商業街經營的某書店,是一家集花店、文創、藝術展覽、餐飲于一體的多功能閱讀場所,也是全國第一家可以放映院線電影的書店。在第二屆全民閱讀大會上,從全國10萬家書店中脫穎而出,獲評全國年度最美書店。受實體書店市場環境及公司內部治理矛盾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書店經營出現虧損,并拖欠房屋租金,公司日常支出主要靠向股東借款維持。2023年11月,經公司申請,吳江法院決定對其進行預重整。后,由于股東無法就預重整方案形成表決意見,預重整程序終結,公司將重整申請變更為申請破產清算。
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后,為維護并體現公司營運價值,首先許可公司繼續經營,指導管理人與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繼續履行會員卡服務協議、租房合同及與新華書店的合作協議,并延長品牌商標授權期限;然后指導管理人將繼續營業方案和包括設備、裝飾裝修、會員卡權益及各類合同權益、影院股權、品牌商標權在內的以全部營業為標的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表決并獲通過。 至此,公司全部營業由新的主體繼受,2200余位會員卡消費者仍然可持會員卡書店消費,吳江城市文化地標得以保留。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在重整程序受阻的情況下,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運用全部營業轉讓方式,成功保全知名書店核心營運價值的典型案例。一是堅持應救盡救,有效維護企業營運價值。 面對企業陷入困境,在引導其嘗試重整再生未果的情況下,在破產清算程序中許可繼續經營并指導管理人穩定員工、會員、供應商等核心資源,為后續處置打好堅實基礎。二是創新處置模式,整體打包兌現營運價值。 將書店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視為一個有機的財產權益束,運用全部營業轉讓的方式,充分挖掘、體現企業“活”的價值,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三是樹立系統思維,實現多贏共贏效果。2200余位會員卡消費者雖是債權人更是市場資源,通過繼續履行會員卡服務協議,讀者市場得以維系,書店所在商業街區業態和活力得以維持,全國最美書店的品牌、特色服務得以延續,為更多市民保留住了一隅城市書香,守護了文化名片。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
05
探索“出售式重整+服務信托” 主題樂園重啟光影世界
——某影城(蘇州)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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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影城(蘇州)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成立,注冊資本10.499億元,主營業務為電影主題樂園與商業地產開發。受疫情沖擊導致樂園客流量銳減,房地產市場低迷致使藝術家村項目銷售停滯,同時疊加高額的融資成本,公司陷入經營困境,無力清償到期債務。2024年1月3日,園區法院基于債權人的“執轉破”申請及債務人的重整申請,經及時識別債務人重整價值與可行性后,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同時指定某影城(蘇州)有限公司清算組為管理人。
2024年12月1日,本案召開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分組表決,并全組表決通過。同年12月31日,法院裁定批準該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根據重整計劃,投資人通過新設主體繼續運營樂園項目、全盤接受現有員工并加大對樂園的資源投入;藝術家村項目資產通過服務信托予以處置。通過創新資產組合處理模式以及多種債務清償方式,實現債務人資產利用價值及債權人利益最大化。
典型意義
本案系創新資產處置、債務清償優化雙軌驅解模式,府院聯動成功盤活文旅資源,保護民營經濟的典型案例。一是創新“出售式重整+服務信托”模式,激活資產破局重生。將核心樂園資產轉入新設子公司,由文旅投資人通過“承接債務+現金”方式支付投資對價取得股權,繼續經營,保障數百名員工就業及項目改造升級;藝術家村資產委托服務信托處置,以時間換空間實現資產增值。該模式既隔離余債風險助企輕裝經營,又為復雜資產重整提供新路徑。二是多種債務清償方式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力保民生穩定。采用“現金清償+留債展期+信托分配”的復合方案,超過66%個體戶、供應商等普通債權人獲全額清償。三是府院協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統籌繼續經營、職工安置、投資人招募多個維度,聯合自規住建部門順利辦理產權手續,協同稅務機關解決發票申領難題,聯動工商部門高效設立新主體。多部門合力消除經營障礙,實現法律糾紛與社會問題雙解決,彰顯破產重整挽救效能。
(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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