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張奕丹
12月31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河北邢臺一家五口被害案的受害人家屬處獲悉,近日他們收到河北省高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書。河北省高院經復核后裁定同意邢臺中院此前作出的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范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一審判決,并將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本案發生于2025年6月,被害人家中有五人被鄰居范某殺害,其中包括兩名未成年兒童,分別只有3歲和10歲。今年11月,該案由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隆堯縣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據被害人家屬此前向封面新聞記者介紹,公訴機關建議量刑為死刑,庭審中被告人范某認罪認罰。11月28日,邢臺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范某死刑。
被害人家屬提供的裁定書顯示,一審宣判后,被告范某曾上訴又申請撤回,省高院裁定準許,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復核。現已復核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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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復核查明:被告人范某與鄰居李某強曾因相鄰土地產生糾紛。2025年6月22日5時許,范某在發生糾紛的土地上干活時與前來勸阻的被害人李某強(歿年54歲)發生爭執,范某持鐵鍬將李某強拍倒后又繼續拍打李某強頭部,后用隨身攜帶的刀子捅刺李某強數下。隨后范某攜帶刀子和鐵鍬到李某強家,在北屋正門門口處、北屋東側房間內用刀先后將原某霞(歿年56歲)、原某娟(歿年32歲)、李某翰(歿年3歲)殺害。之后范某返回到李某強倒地位置再次持刀捅刺李某強十余刀。隨后,范某在原某彬家西臨巷道口碰見騎著電動車的李某強長孫李某燁,又持刀將李某燁(歿年9歲)殺害。后范某撥打110報警電話并在案發現場等待至被抓獲。
被告人范某指定辯護人主要提出:本案因鄰里糾紛引發,被告人范某系激情殺人,且有自首情節,真誠悔罪,請求改判死緩。
河北省高院認為,被告人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對于辯護人所提意見,經查,本案確因相鄰土地糾紛引發,但對于糾紛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不能以糾紛為由行兇殺人,更不能濫殺無辜,故范某雖有自首情節并認罪悔罪,但不足以從輕處罰,辯護人請求改判死緩的意見不予采納。
河北省高院裁定,同意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范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本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裁定書落款時間為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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