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危機:無理數悖論
* 發生時間: 公元前5世紀
* 核心矛盾: 畢達哥拉斯學派被認為是西方數理學的起源。這個學派認為“萬物皆數”,萬物和宇宙的本質是數字。認為宇宙間的一切現象都能歸結為整數或整數之比例(有理數)。畢氏創立了幾何學的畢達哥拉斯定理(中國人的勾股定理)。然而,這個學派弟子希帕索斯Hippasus發現,邊長為1的正方形,其對角線長度(即√2)是無理數,因為它無法表示為兩個整數的比,且其十進制展開是無限不循環的 )無法表示為兩個整數之比。
* 危機本質: 幾何量的不可公度性與“一切皆為有理數”信條的沖突。
* 結果:
1、建立了比例理論,通過幾何方法回避了無理數的直接代數定義。
2、危機前的數域認知(畢達哥拉斯學派):只有有理數(整數和整數之比,分數)
認為"宇宙的任何度量都是可公度的"。"自然數、整數、分數"這些概念,都被視為有理數的特例。
危機后的數域認知得到擴展:
認識到無理數的存在。數域認知擴展為實數(有理數 + 無理數),從而奠定基礎可以構造現代意義上完整的"數量連續統"(康托爾連續統)。
19世紀,隨著實數理論的完善(例如戴德金分割),無理數方被賦予了現代定義和邏輯基礎。
第二次危機:無窮小悖論
* 發生時間: 17世紀末至18世紀
核心矛盾: 牛頓和萊布尼茨創立了微積分,但在理論基礎中,“無窮小量”概念含混不清。
愛爾蘭主教貝克萊提出了著名的“貝克萊悖論”,批評無窮小量在推導過程中既被當作非零量作為除數,又被當作零消去,是“消失之量的鬼魂(幽靈)”。
* 危機本質: 微積分算法的合理性與其邏輯基礎之間發生矛盾。
* 結果: 19世紀6柯西(Cauchy)和魏爾斯特拉斯(Weierstrass)等人建立了嚴格的極限理論,引入了 varepsilon-delta 語言,將無窮小量定義為“以零為極限的變量”,從而表面上消除了無窮小量的神秘感和邏輯矛盾。
第三次危機:集合論悖論
* 發生時間: 20世紀初(1902年)
* 核心矛盾: 康托爾創立的集合論被視為現代數學的基礎。但羅素(Russell)提出了著名的“羅素悖論”:設集合 S 由一切不包含自身的集合所組成,那么問 S 集合是否包括其自身?這個問題引出自相矛盾的兩種答案即悖論。這一悖論直接動搖了集合論的概念根基。
* 危機本質: 數學基礎(集合論)出現了邏輯矛盾,威脅到整個數學體系的構造。
* 結果: 數學家們通過公理化來限制集合的定義。
策梅洛(Zermelo)和弗蘭克爾(Fraenkel)等人建立了ZFC公理系統。
悖論本身在ZF等公理系統中被成功避免,現代數學的絕大部分工作可以建立在ZF公理系統上。
但是,1931年奧地利數學家哥德爾提出不完備定理,認為:任何數學系統都無法證明自己內在無矛盾,包括ZFC公理系統。
[庫爾特·哥德爾(Kurt G?del,1906-1978),美籍奧地利數學家、邏輯學家,被公認為亞里士多德之后最偉大的邏輯學家。
1931年發表哥德爾不完備性定理,證明任何包含算術的形式系統都必然存在真假無法判定的真命題。不完備性定理,顛覆了數學與邏輯學的基礎。]
哥德爾(G?del)不完備性定理深刻揭示了形式化系統的局限性。最終打破了“數學是具備嚴密性、邏輯自足自洽,完美無缺科學體系”的傳統觀念。
根本性影響: 現代數學家們認識到:數學不是關于客觀真理的發現,而是人類理性的構造物。
數學邏輯只是在設定公理和規則下進行的形式推理游戲。
數學的“真理”在于建立邏輯自洽,而不在于必須尋求與現實世界物理實相之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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