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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楊某,你當庭否認販賣毒品,但涉案毒品外包裝檢測出你的DNA,交易時段你關閉酒吧監控,微信轉賬記錄完整呈現毒資流轉,這些證據如何解釋?”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院的庭審現場,西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龍蕊的訊問直擊要害。面對被告人的當庭翻供,公訴團隊憑借嚴密的證據鏈層層突破,最終讓3名被告人服法。
近日,這起楊某、詹某、李某販賣毒品、洗錢案的庭審,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優秀公訴庭”。
2025年1月,公安機關在某酒吧門口抓獲正在交易毒品的楊某、詹某、李某三人,當場查獲甲基苯丙胺片劑58.13克。隨后,民警在酒吧雜物間又搜出楊某藏匿的毒品120.79克,涉案毒品總量達197.78克。同年4月,案件被移送至西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張集販毒與洗錢于一體的犯罪網絡逐漸浮出水面。
“三名被告人均有多次犯罪前科,其中楊某、詹某是‘三進宮’的累犯,到案后兩人拒不認罪。”承辦檢察官張燕琳回憶,她初次閱卷便發現諸多疑點:三名被告人供述相互矛盾,毒資流轉涉及微信轉賬與現金兌換,部分關鍵證據缺失。
針對疑點,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三級檢察院迅速啟動“協同聯動”機制,由省市級檢察院分管領導統籌指揮,指派經驗豐富的業務專家,圍繞案件定性、證據完善、文書質量、出庭預案等關鍵環節,提供針對性的指導意見和風險分析,并組建由兩名員額檢察官和兩名檢察官助理組成的辦案專班。
“我們不僅要辦好販毒案,還要深挖下游犯罪,實現全鏈條打擊。”專班及時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調取酒吧監控確認楊某關閉監控的反常行為,固定毒品包裝上的DNA鑒定意見,梳理186條微信聊天記錄,還原交易細節,核查現金冠字號鎖定毒贓流向。公安機關經補充偵查補全了證據鏈,西山區檢察院依法追訴漏犯王某,追加起訴楊某、詹某洗錢罪。
為夯實庭審基礎,專班先后召開6次案件研判會、3次庭前會議。針對楊某可能當庭翻供的情況,團隊設計訊問策略,由認罪的李某先行構建事實框架,再通過客觀證據駁斥楊某的辯解。同時,將人員關系圖、毒資流轉時序圖等12組可視化證據融入多媒體示證系統,直觀呈現復雜案情。
庭審現場,對抗如期而至。“我只是酒吧員工,包里的錢是借款,毒品與我無關!”楊某當庭否認全部指控,其辯護人以“證據不足”為由做無罪辯護。
“你稱案發前未吸毒,為何尿液檢測呈陽性?”龍蕊率先發問,直擊其供述矛盾。張燕琳隨即通過多媒體系統展示證據:“這是你與詹某的聊天記錄,‘貨備好沒’‘客人到了’等內容與交易時間完全吻合;毒品包裝上的DNA分型與你完全匹配,你關閉監控的行為更印證了主觀明知。”針對洗錢指控,公訴人出示某酒水店鋪的兌換記錄:“你安排詹某將微信毒資轉成現金,是為了切斷資金與販毒的關聯,符合洗錢罪的構成要件。”
在舉證質證環節,團隊以“販毒—轉賬—拆分—提現”的犯罪鏈條為線索分組示證,197.78克毒品照片、資金流向動畫、監控視頻等證據環環相扣。當詹某看到完整證據鏈后,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也瓦解了同案犯的心理防線。
在發表公訴意見環節,檢察官結合三名被告人的累犯經歷,剖析毒品犯罪對家庭和社會的危害,當庭開展法庭教育,令在場旁聽的百余名人大代表、學生深受觸動。
2025年10月,法院依法以販賣毒品罪、洗錢罪分別判處楊某、詹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四個月、十三年六個月,以販賣毒品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目前,王某已被抓獲歸案,案件正在辦理中。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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