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奉賢檢察
金價、銀價逐年攀升
有人靠投資盈利
有人卻動了 “歪心思”
把“黑手”伸向了
工作中的貴金屬物料
近日,奉賢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倪某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2025年3月,警方接到線索,有人多次在金店出售疑似工業原料的貴金屬物品,形跡可疑。通過線索研判,警方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倪某,并于3月11日在其任職的電子公司內將其抓獲歸案。
倪某是該公司的芯片鍍膜操作工兼車間領班,日常工作可接觸并使用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噴涂產品。近年來,金價日益上漲,倪某便動起了貪念。自2022年1月起,每次芯片鍍膜操作過程中,他都會偷偷取出1至2顆黃金顆粒、20顆左右白銀顆粒,藏在工作服口袋里夾帶回家。此外,在公司安排人員清理機器內殘留的黃金、白銀廢料前,他還會提前截留部分廢料,僅留下少量供正常清理,以此掩人耳目。待夾帶的貴金屬積攢到一定數量后,倪某便前往金店出售變現。
經查,2022年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倪某憑借職務便利“順手牽羊”,先后35次以夾帶方式侵占公司貴金屬原料,合計黃金900余克、白銀40000余克,銷贓得款61萬余元。經鑒定,涉案黃金、白銀總價達74萬余元。
奉賢區檢察院審查認為,倪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鑒于倪某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全額退賠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具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院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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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職務侵占罪的“職務便利”不僅限于管理崗位,操作、保管等直接接觸單位財物的崗位均可能成為犯罪滋生的溫床。部分人員心存“小拿小摸無人知”的僥幸心理,卻不知“積少成多”的夾帶行為早已觸碰法律紅線。
企業應強化內部管理,完善貴金屬等貴重物料的領用、稱重、回收全流程監管機制,明確崗位權責,定期開展資產核查,從源頭堵塞管理漏洞。
職場人員務必恪守職業底線,敬畏法律,切勿因一時貪念毀掉職業生涯。
上觀號作者:上海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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