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侯問扁鵲三兄弟醫術高低,扁鵲稱大哥最高、二哥次之、自己最差。因大哥能防患于未然,病發前已除根,無人知曉;二哥病初即治,人以為只治小病;自己治重病時才出手,故名聲最盛。
疫苗效果越好,感知效應越差
好藥可以緩解疾病痛苦或者治愈疾病,效果可以直觀的讓人看到。而疫苗所呈現的最佳效果,卻是讓人感覺不到它的效果和價值——不得疾病。
這么高境界的生物制品往往就不太有意識效應,無法讓公眾去確認并記住它的效果。疫苗的價值=健康和生命的損失價值+疫苗可預防疾病的治療直接開銷+其他間接開銷。
孫子曰: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藥者,不死,而驅人之病,善之善者也!疫苗者,不病,而驅人之毒患;不疫,而絕天下人之疫患,善之極了!
疫苗免疫是權利不是特權
疫苗免疫是權利,而不是特權。1989年,由于過高的價格和不合理地支付分配,美國的麻疹疫苗沒有及時地免疫給應受免的學前和學齡兒童,導致美國出現了約55000人的麻疹病例,造成了132人死亡,10000多人住院,約1億美元的直接醫療負擔。
為了確保人人享有獲得免疫服務的健康權利,美國政府曾在克林頓總統第一任期時,第一夫人希拉里試圖建立《全民免疫制度》,以政府確定的合理價格統一采購所有疫苗,但在各大疫苗門家的游說下沒有成功。
失敗的關鍵原因之一,是疫苗市場壟斷:包括自然壟斷和人為壟斷。
疫苗市場缺乏商業吸引力
盡管全球幾乎每個人都需要接種疫苗、都是疫苗的市場需量,但人用疫苗市場在醫藥市場中的商業吸引力卻最小,疫苗市場出奇的穩定,替代品都很少。
一種傳染病就是一個疫苗市場,病與病之間沒有疫苗需求方面的互補性。疫苗具有投資期長、高風險、高投入、產品開發周期長、高回報、政府監管嚴格和市場自然壟斷的特點。
每一個疫苗都從基礎研究開始,基礎研究先期投資多數是由政府研究經費支出。在美國,一般疫苗的基礎研究分布在大學里。在中國,大學目前沒有常規投資進行實用研究,主要投資為基礎教育。
疫苗技術專利從法律上保護了專利擁有方的利益,也造成了疫苗生產技術的市場壟斷。但隨著專利制度的完善和改革,產品專利越來越少——因為疫苗產品多來自于致病微生物,其發明性很根小,也就沒有專利性可言。
但疫苗的生產工藝和流程專利是很普遍的,但其專利價值有限。即使如此,專利的過期也并沒有使新企業更容易進入疫苗市場。
疫苗市場的壟斷特性
20世紀90年代,幾乎所有在美國批準銷售的疫苗,市場份額的99%完全由4個廠家占有。這幾個廠家在產品上從不競爭、互相形成市場承諾和技術的內部轉讓。
每個廠家都擁有大批生物制品律師隊伍、將每一疫苗生產技術環節專利化,并以專利的方式收購所有有前途生物制品的雛形技術發明。
疫苗市場的自然壟斷與人為壟斷是截然不同的:人為壟斷是不顧消費者獲得健康權利而進行的商業行為;而自然壟斷是考慮到產品統一的要求,對消費者的安全和質量保障的統一生產的良性市場行為。
這種自然和人為壟斷的市場結構,讓疫苗生產者擁有很高的控制價格的能力,也導致疫苗價格是不遵循競爭機制下供應需求邏輯的。從防疫角度,壟斷生產和銷售也能造成供應缺乏現象,從而直接影響免疫覆蓋率。
控制疫苗市場的惡性競爭
由于疫苗制品是民生的健康保障,政府必須控制疫苗廠家之間的惡性競爭。這種競爭經常是以低價和高成本為主,有些廠商甚至讓價格低于成本,這樣會造成破產。
疫苗無利可圖的結果是疫苗供應就會出現缺乏,疾病就有空間傳播。所以政府的經濟政策,不但要制定價格上限,更要制定價格的底線,并承包一定的銷售量,讓廠家至少有生存的成本。
另外,政府應當制定交叉補貼的經濟政策,即在要求商家在某項疫苗的服務中虧損的同時,許可商家在另一項服務中適當的給予價格的保障。交叉補貼政策,也有助于政府控制其他廠家進入疫苗市場的競爭。
以上內容摘自《疫苗學》
來源: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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