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世界紛繁復雜,各類社交軟件在拉近人與人距離的同時,也潛藏著不少未知風險。若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輕易輕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語”,很可能一步步踏入違法甚至犯罪的泥潭,最終追悔莫及。近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孟慶達審理的一起利用社交軟件介紹賣淫的案件,敲響了提防網絡交友的警鐘。
案情簡介
被告人李某某常年活躍于某交友軟件,在平臺交友的過程中,李某某發現不少人精神空虛,有想賺取不法外快的潛在苗頭,但他不僅沒有及時勸阻,反而動起了“坐收漁利”的歪念。他不斷花言巧語慫恿多人從事賣淫活動,并進一步約定嫖資由李某某預先收取,在完成不法交易后再交給賣淫人員。然而,在嫖客支付嫖資后,李某某卻違背約定,將全部款項私自占為己有,在微信上“已讀不回”。誤入歧途的幾人不僅沒拿到所謂的“外快”,還因參與賣淫的行為觸碰了法律紅線,筆錄中,更有人聲稱在此次賣淫活動后感染了嚴重疾病。
最終,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而參與其中的未成年人,也為自己的錯誤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其人生軌跡蒙上了難以抹去的陰影。
法官提醒
這起案件的發生,暴露出網絡交友中的認知短板和價值觀偏差,帶來深刻警示:
第一、網絡交友務必擦亮雙眼,警惕陌生人的“糖衣炮彈”。社交平臺上人員身份復雜,不排除心懷鬼胎者在互聯網上“渾水摸魚”。在網絡交往中,要時刻保持警惕,不輕易透露個人信息,不隨意與網友建立深度的信任關系,更不能發生超越道德和法律界限的交往。
第二、樹立健康交往觀念,遠離不良誘惑。應專注積極向上的人際交往,自覺遠離低俗、違法的不良圈子。要明確認識到,這種賺錢方式不僅違背公序良俗,更是違反法律的行為。切勿為了追求所謂的“刺激”或“快錢”,做出傷害自身、違背法律的事情。
第三、增強法律意識,學會自我保護。要主動學習法律知識,明確法律的底線和紅線,知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遇到陌生人的引誘、脅迫時,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求助,堅決拒絕任何違法等負能量的信息,守護好自己的身心健康和人生未來。
來源:長春南關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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