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命是用來奮斗的,有些人的命是用來作死的,而楊朝綸的命,純粹是用來驗證什么叫“機關(guān)算盡太聰明”。
在解放戰(zhàn)爭那個亂成一鍋粥的年代,被俘虜?shù)膰妼㈩I(lǐng)一抓一大把,但像楊朝綸這樣把“反復橫跳”玩成一種極限運動的,翻遍檔案柜也找不出第二個。
這哥們兒創(chuàng)下了一個相當尷尬的紀錄:三年內(nèi)三次被我軍俘虜,兩次被寬大釋放,中間還混到了解放軍副師長的位置。
按理說,這種手里握著“免死金牌”劇本的人,怎么著也能混個善終,可偏偏在一九五零年的昆明,是他曾經(jīng)的救命恩人、老上級潘朔端,親手把他的名字圈進了死刑名單。
要說清楚這事兒,不能光盯著1950年的槍聲,得把鏡頭拉回1946年那個大雪紛飛的東北戰(zhàn)場。
那時候滇軍60軍的日子是真不好過。
這支當年在臺兒莊血戰(zhàn)揚名的鐵軍,被蔣介石一桿子支到了東北打內(nèi)戰(zhàn)。
這招挺損的,既讓你當炮灰消耗解放軍,又把云南老家騰出來給中央軍,典型的“一石二鳥”。
60軍上上下下都憋著一股火,尤其是184師師長潘朔端,是個明白人,早就看透了這仗沒法打,也不該打。
1946年5月,海城起義前夜,潘朔端已經(jīng)下定決心反蔣,把心腹團長們叫來通氣。
這時候,分駐在大石橋的550團團長楊朝綸,心思卻活泛了起來。
他是個典型的舊軍閥模子出來的軍官,講武堂畢業(yè),打過鬼子,本事是有,但野心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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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聿明那時候給他畫了個超級大餅:“只要你頂住,潘朔端那個師長位置就是你的。”
這就好比在賭場里,有人勸你收手,莊家卻悄悄塞給你這把牌能贏的假消息。
楊朝綸信了杜聿明,拒絕起義,甚至想反咬一口。
結(jié)果呢?
我軍夜襲大石橋,楊朝綸那點兵力根本不夠看,當場被俘。
這是他第一次落網(wǎng)。
按當時的戰(zhàn)場規(guī)矩,這種破壞起義、負隅頑抗的軍官,拉出去槍斃五分鐘都不為過。
關(guān)鍵時刻,那個本該恨他的潘朔端站了出來。
此時潘朔端已經(jīng)起義成功,擔任我軍民主聯(lián)軍第184師師長,他向組織求情:“楊朝綸是滇軍老人,留著他,對安撫舊部有好處。”
組織上那是真給面子,不僅放了楊朝綸,還讓他當了副師長。
這待遇,在當時簡直是“超國民待遇”。
但楊朝綸是怎么回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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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后來受審時說過一句大實話,直接暴露了他悲劇的根源:“那邊搞供給制,官兵平等,升官不發(fā)財,這日子沒法過。”
你看,這就是格局的差距,潘朔端看到的是國家大義,楊朝綸盯著的是兜里的那兩塊銀元。
1946年冬,南滿局勢惡化,184師在通化轉(zhuǎn)移。
趁著敵機轟炸、場面混亂的時候,楊朝綸吹響了集結(jié)號。
戰(zhàn)士們以為是疏散隱蔽,結(jié)果被他裹挾著鉆進了深山老林,直接叛逃回了國民黨那邊。
這一次背叛,性質(zhì)極其惡劣,可以說是在背后狠狠捅了寬大政策一刀。
換做一般人,干出這種缺德事估計得隱姓埋名躲起來。
但楊朝綸臉皮厚,直接跑回沈陽找杜聿明邀功。
杜聿明也確實需要這種“反共樣板”,又給了他番號讓他重組部隊。
可歷史最愛開玩笑:楊朝綸的軍事生涯仿佛中了毒咒,不管怎么折騰,結(jié)局都是“送人頭”。
梅河口戰(zhàn)役,他的部隊被全殲,他腳底抹油跑了;重建后再戰(zhàn),錦州外圍又被打垮,他又跑了。
直到1949年天津戰(zhàn)役,這位“常敗將軍”在陣地上都沒撐過24小時,再次成了階下囚。
這是他第二次被俘。
這一回,按說該新賬舊賬一起算了。
但命運又給了他一次機會——或者說是利用價值。
當時大軍即將向西南進軍,爭取“云南王”盧漢起義成了戰(zhàn)略關(guān)鍵。
東北局經(jīng)過深思熟慮,決定釋放楊朝綸,讓他回云南做盧漢的工作。
這招叫“放虎歸山”,實際上是把他當成了一枚投石問路的棋子。
楊朝綸回到了昆明,但他完全誤判了形勢。
他以為自己是“天選之子”,繼然共產(chǎn)黨殺不了他,國民黨又還要用他,那他就是兩邊通吃的贏家。
蔣介石此時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立刻任命他為昆明警備司令部指揮官,明擺著讓他去監(jiān)視甚至挾持盧漢。
那時候的昆明,空氣里都彌漫著火藥味。
楊朝綸手里有了槍,那是舊態(tài)復萌,天天喊著“血戰(zhàn)到底”,在昆明街頭橫行霸道,成了盧漢起義路上的最大絆腳石。
盧漢是個老狐貍,表面上不動聲色,暗地里先把楊朝綸明升暗降,調(diào)離實權(quán)崗位,然后派特務營死死盯著他。
1949年12月9日,昆明起義爆發(fā)。
在這份震動全國的通電上,楊朝綸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但他那是被槍頂著腦門簽的字,心里一萬個不服。
起義剛過沒幾天,李彌等國民黨殘部在邊境集結(jié)反撲,楊朝綸覺得機會又來了。
他開始秘密聯(lián)絡(luò)舊部,勾結(jié)特務,準備在昆明城內(nèi)搞暴動,給李彌來個“里應外合”。
這下,連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
昆明軍管會迅速出擊,將剛要冒頭的楊朝綸一舉抓獲。
這是他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落網(wǎng)。
審訊室的燈光打在臉上時,楊朝綸其實并不慌。
他的邏輯很簡單:我前兩次都能活,這次我是起義將領(lǐng),這屬于“內(nèi)部矛盾”,頂多再教育一次。
但他忘了一件事,此時坐在昆明市長位置上的,正是當年保他一命的潘朔端。
當陳賡大將把楊朝綸的卷宗推到潘朔端面前,也就大概幾分鐘的沉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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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是往日的袍澤情誼,一邊是新生政權(quán)的鋼鐵紀律。
這事兒太難辦了。
但潘朔端這次沒有猶豫。
他比誰都清楚,楊朝綸這種人,不僅是政治投機分子,更是毫無底線的賭徒。
在1946年,留他也許能感化一部分人;但在1950年,新中國已經(jīng)成立,云南需要的是穩(wěn)定,而不是一顆隨時會炸的定時炸彈。
在歷史的洪流中,投機取巧或許能躲過一時的浪頭,但決定最終命運的,從來不是小聰明,而是大立場。
楊朝綸把寬容當軟弱,把機遇當籌碼,他在紅白之間反復橫跳,最終跳進了自己親手挖好的墳墓。
潘朔端給出的結(jié)論只有八個字:“此人反復,留之必患。”
公審大會那天,當判決書讀到“死刑”兩個字時,楊朝綸那張常年掛著滿不在乎表情的臉,終于僵住了。
他可能到死都沒想通,為什么這一次“好運氣”失靈了?
隨著一聲槍響,陳賡給中央發(fā)去電報:“楊朝綸伏法,滇境已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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