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未送上樓遭暴打賠償32萬!”清遠一外賣員因小區門禁無法送上樓,遭顧客下樓暴打成輕傷。事后顧客賠32萬獲諒解,法院判刑卻緩刑,這賠償與量刑間的平衡究竟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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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媒體報道,事發于2023年4月8日22時許,外賣員鄧某將外賣送到清城某小區大堂門口時,因門禁問題只能聯系江某下樓拿外賣。
可這位顧客江某不知道是當時心情不好,還是平時就脾氣暴躁,得知外賣員沒法送上樓后頓時火冒三丈。他氣沖沖地下了樓,一見到鄧某也不聽解釋,兩人就發生了激烈的口角。
這一下子點燃了江某心中的怒火,他完全失去了理智對著鄧某就是一頓暴打,對鄧某手部、頭面部、腹部等部位實施毆打,結果被打成了輕傷一級。這場景想想都讓人心疼,人家外賣員辛辛苦苦送餐,就因為這么個事平白無故遭此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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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江某明知鄧某報警,仍留在現場等待。4月9日2時,江某被公安民警傳喚回公安機關調查,并在到案后如實交代了毆打他人的案發經過。經鑒定,鄧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意識到自己闖了大禍,也許是良心發現,事后江某主動找到鄧某賠償32萬元,還取得了鄧某的諒解。這32萬可不是個小數目,對于普通人來說是一筆不小的積蓄,江某能拿出這么多錢來賠償,也算是為自己的沖動行為付出了一定的代價。
清遠法院審理認為,江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級,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江某主動賠償被害人損失32萬元,取得被害人諒解,確有悔罪表現,依法判處江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
這個判決結果既體現了法律的嚴肅性,對江某的暴力行為進行了懲處,又考慮到了實際情況給了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這種人當然要關小黑屋了。他可不是一激動才打人的,這是惡意傷害啊,而且下狠手了還,骨折了才算輕傷的,就為了一頓飯還是門禁不讓上的,外賣小哥又不是孫悟空,能變蒼蠅飛上樓送餐。這個顧客完全不講理嘛。有這么大力氣打人,沒力氣爬樓自已買飯么?!這種無法無天的莽漢必須關小黑屋,讓他長長教訓。
有網友指出,輕傷只有兩級,二級比一級輕,一級呢,就屬于比較嚴重的傷了,肋骨的話得斷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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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動是魔鬼啊!這起案件的發生,再次詮釋情緒管理的重要性。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也會和他人產生矛盾和沖突。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情況都不能像江某這樣,失去理智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暴力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讓問題變得更加復雜,還會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就像這次事件,江某一時沖動打了人不僅讓鄧某身體受傷,自己也面臨著法律的嚴厲制裁,還賠償了一大筆錢,真是得不償失!這次吃外賣的代價,估計是“史無前例”吧。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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