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道止回閥又稱煙道單向閥、止逆閥,是一種安全部件,主要用于防止煙氣回流和火災蔓延。近日,昌平法院審結一起因失火引發的侵權責任糾紛,兩層住戶裝修時均未安裝止回閥,致使樓上火勢迅速順著煙道蔓延至樓下住戶家中。這次火災的侵權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李先生和何女士為上下樓鄰居。某日,李先生在家中廚房做飯時不慎引發火災,火勢沿煙道蔓延至樓下何女士家中,造成其廚房整體受損,多個房間受煙霧污染,部分家具家電被燒損。事后,消防部門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火災現場勘驗筆錄》,載明起火部位為李先生家廚房灶臺,起火原因為用火不慎,調查顯示何女士、李先生兩家的廚房煙道均未安裝止回閥。何女士多次與李先生協商賠償未果,遂訴至昌平法院。何女士要求李先生賠償房屋修復費用、家具家電等財產損失、因房屋無法居住產生的4個月租金等共20萬余元和相應鑒定費用。
法院調查發現,房屋交付時,開發商在每戶廚房煙道已統一安裝止回閥,周邊其他業主家中仍保留該裝置,而何女士與李先生在收房后,均對房屋進行了重新裝修,裝修后兩家煙道未保留或安裝止回閥。
庭審中,李先生認為何女士主張賠償金額過高。法院對涉案房屋進行現場勘驗,發現何女士家廚房內抽油煙機、櫥柜、灶具、吊頂等物品過火燒損。因雙方對經濟損失爭議較大,經何女士申請,法院委托鑒定公司對房屋修復費用進行鑒定,鑒定意見書顯示修復費用為9萬余元,何女士支付鑒定費4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火災事故認定書》《火災現場勘驗筆錄》,李先生用火不慎引發火災且未安裝煙道止回閥,其存在過錯,應承擔侵權責任。何女士家中也未安裝煙道止回閥,該情形可能加重火災損失發生,所以何女士也存在一定過錯。法院根據過錯情況,酌情確定李先生承擔80%的賠償責任,何女士自行承擔20%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李先生賠償何女士房屋修復費用、家具家電等財產損失和租金共計10萬余元,支付鑒定費3.2萬元。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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