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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但虧心事若是做多了,恐怕任誰都會提心吊膽、寢食難安。
這兩天,多地法院在上傳至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司法文書中,故意將法官姓名寫成了×××與隱去文書案號的事,在網絡上掀起了軒然大波,引發公眾對此事的廣泛質疑。
不少網友猜測,這些公開的裁判文書之所以將法官姓名和文書案號隱藏,或許是因為案件的裁判本身存在瑕疵,經不起陽光的暴曬與大眾的審視。
若是法官在判案時秉持公心、依法審判,那何必要刻意隱去自己的姓名,甚至連作為案件標識的案號都遮遮掩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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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裁判文書上網,是司法公開的核心環節,是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重要途徑。這一制度的設立,其初衷不是簡單的文書上網,而是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促公信。
公民通過查閱公開的裁判文書,不僅能了解具體案件的審判邏輯與法律適用,更能從中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治意識,同時也能對司法行為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倒逼法官更加審慎地行使審判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人的說法,裁判文書上網時,除了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會對當事人姓名、法人和其他組織名稱作隱名處理。在案件中依法履職的審判人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姓名,并不作隱名處理;案號作為區分案件類型、排序的重要標識,也會予以完整保留。
最高院的這一規定,既兼顧了當事人權益保護,又維護了司法公開的嚴肅性,本是司法實踐的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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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令人蹊蹺的是,據南方都市報統計,從2024年至今,全國多個省份的上網裁判文書中,法官名字、書記員名字均被×××替代,案號也被打上了馬賽克。其中內蒙古、四川、河北這三個地方的此類現象尤為突出。
這些地方法院上網的文書看似向公眾公開了,但核心信息的缺失,卻讓這份公開大打折扣。這些法院與最高院要求相悖的操作,很讓人匪夷所思。
法官手握法槌,肩負的是維護公平正義的重任,其作出的每一份裁判,都應當經得起法律的推敲、公眾的監督和歷史的檢驗。
而現在,他們卻將上網的裁判文書中的法官姓名與案號刻意隱藏,這種猶抱琵琶半遮面的操作,難免不讓人聯想到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的荒誕劇情。
司法審判是定分止爭的公器,法官是執掌法槌的正義使者。一份公正的判決,從來不會害怕公眾審視,更不懼歷史檢驗。
裁判文書的公開,本是司法自信的體現,可如今這些地方法院卻在公開的過程中藏著掖著,他們的這種做法,又如何能讓公眾信服他們的法官在裁判案件時,能秉承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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