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符合山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認定條件的58家申請單位予以公示,菏澤市10家單位入選。
菏澤市入選的10家單位分別為:菏澤人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中呈電氣設備(山東)有限公司、山東中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山東迪普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菏澤市產教融合研究院、巨野恒豐果蔬有限公司、華夏國藥(菏澤)制藥有限公司、菏澤家政職業學院、菏澤市牡丹人民醫院、山東紳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時間為1月7日至1月13日。
根據《山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博士后研究人員在基地期間享受基地職工待遇,計算工作年限。基地應按單位性質與博士后研究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企業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可采取月薪或年薪工資發放辦法,并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博士后研究人員在基地時間一般為2年,根據項目需要可在2—4年內靈活確定;對進基地后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的,應當根據項目資助期限和承擔的任務及時調整在基地時間,最長不超過6年。基地所在設區的市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基地的支持力度,出臺配套政策支持。對管理規范、業績突出的基地,優先推薦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菏澤報業全媒體記者 姜培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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