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朝陽區四得公園原主任譚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讓這座占地17公頃的城市公園走進公眾視野。不少人疑惑:一個區級公園的主任,究竟是什么級別?手握的權力又為何能滋生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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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英,一個基層干部,遠未達到處級,甚至可能沒有明確行政級別。從官方信息來看,四得公園隸屬于朝陽區園林綠化局,是公益二類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一級公園”的評定僅代表管理服務等級,與行政級別無關。參考北京市公園管理體系慣例,區級單座公園的負責人層級普遍低于副處級,結合崗位的基層管理屬性,譚英的崗位大概率屬于鄉科級及以下,是名副其實的基層干部。
譚英同時擔任北京市朝陽區園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這一雙重身份,更說明其核心權責集中在公園運營管理與市場化協作層面,而非高層行政管理領域。
盡管級別不高,但公園主任手握的資源調配權,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極易淪為權力尋租的工具。結合四得公園的運營特點及同類案例的規律,譚英的違紀違法問題,大概率集中在以下關鍵環節:
工程改造中的“利益輸送”
四得公園作為免費開放的綜合公園,近年來開展了全齡友好設施二期改造、體育設施升級等多個項目,新增大量兒童游樂設備和智能健身器材,涉及不菲的資金投入 。這類基層工程往往存在“小而散”的特點,容易成為監管盲區。參考江蘇游子山國家森林公園原主任楊紀鵬的貪腐模式,公園負責人可在項目發包、施工監管、款項結算等環節“做手腳”,通過虛增工程量、默許串標圍標等方式,向合作方索要回扣或輸送利益 。四得公園的改造項目同樣可能存在類似漏洞,譚英作為項目主導者,具備直接影響合作方篩選的權力。
資源變現中的“權力濫用”
公園的場地租賃、配套用房經營等資源,是基層負責人最易變現的“蛋糕”。此前北京市園林綠化系統專項整治中就發現,部分公園違規出租配套用房,租期超長、租金極低,嚴重損害國家利益,而這類操作的核心決策權往往掌握在公園負責人手中 。四得公園作為朝陽區核心區域的公園,其閑置場地、配套設施的商業價值不容忽視,譚英可能通過違規低價出租、優先租給關聯方等方式收受好處,這與李士祥案中暴露的“公園用房違規出租”腐敗套路高度契合 。
雙重身份下的“利益捆綁”
最值得警惕的是譚英“公益公園主任+經營性公司執行董事”的雙重身份。這種身份設定極易模糊公共資源與商業利益的界限:一方面,他可利用公園主任職權,將優質改造項目、設備采購訂單定向交給其任職的園林實業公司;另一方面,又能通過公司平臺將公共資源商業化運作,實現“公權私用”的利益閉環。類似安徽龍湖公園案例中,管理人員正是利用收費權與財務漏洞,通過挪用公款理財牟利,而雙重身份無疑為這類操作提供了更隱蔽的空間 。
基層反腐無“小事”,小權力更需嚴監督
譚英被查的案例再次印證,腐敗的滋生與職務級別并非絕對關聯,哪怕是基層“芝麻官”,只要手握資源調配權且缺乏有效約束,就可能滋生腐敗。四得公園作為服務市民的公益空間,其每一分投入都來自公共財政,每一處資源都屬于社會公共資產,容不得個人私利的染指。
從北京市此前開展的綠地腐敗專項整治來看,公園管理領域的違規出租、工程尋租等問題具有普遍性,而解決這類問題,既需要完善“收支兩條線”、項目公開招投標等制度,更需要強化對基層負責人的日常監督。隨著審查調查的深入,這起基層公園腐敗案的真相終將浮出水面,而其警示意義早已明確:公共資源的“守門人”若敢失守底線,無論級別高低,都必將受到紀法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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