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主要和小伙伴們一起學習北京海淀法院經驗一篇、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家庭教育指導令”司法適用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違法犯罪懲處典型案例。
1.主題:北京海淀法院微信賬號文章一篇
在民事審判中,司法鑒定并不罕見,一直以來,如何盡可能縮短司法鑒定所耗費的審限是民事法官們關注的重點課題。
早年間審理醫療糾紛,醫療鑒定時間之長簡直讓人崩潰,在我不長不短的審判生涯中,唯一一個審限超三年的案件就是因為醫療鑒定時間過長造成的,我也因為這個案件被院長在全院大會批評,這也是唯一的一次。
再后來醫療鑒定的效率大大提高,這種動輒以年為單位計算時間的鑒定不太有了,但是隨著對審限要求日益嚴格,司法鑒定所耗費時間依舊較長。你問能不能不鑒定?反正被發回的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主觀(法官不同意鑒定)或者客觀(當事人一審不同意鑒定)原因未鑒定而被發回的。
目前在訴前鑒定難以為繼的情況下,如何盡可能減少司法鑒定占用審限的問題,還將是民事法官們繼續頭疼的問題。
2.主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家庭教育指導令”司法適用典型案例
作為家事法官,對于家庭教育指導令是很熟悉的,但是如何發的有效而不是為了發而發則是需要下功夫研究的。通過學習上述案例,有如下感想吧:
一是審理家事案件時要關注案涉未成年人身心狀況。上述案例中,未成年人有的被醫院診斷出抑郁,有的出現自殘現象,有的有不良行為,家事法官審理案件時如果一審了之不管不問也可以結案,但也錯失了幫助教育未成年人的機會,任何工作都是良心活,家事法官確實如此。
二是要和其他部門形成合力。上述案例中,法院基本沒有單打獨斗,而是和社區、街道、婦聯、學校、公安等單位聯合開展工作,法院畢竟是審判機關,執法辦案才是主業。
三是要提高家事法官專業能力。這些案例中,有相當一部分未成年人需要法官提供教育和心理方面的幫助,這也和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高度相關,教育幫助已經不是簡單的送生活困難幫助了,而是能解決教育和心理問題。
3.主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涉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與違法犯罪懲處典型案例
對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護之中,網絡保護是非常重要的組成不部分。
案例二:未成年人網絡侵權,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小王訴小李及父母侵權責任糾紛案
學習這個案例時,當我讀到
審理法院認為,小李的行為導致小王社會評價降低時,不少小伙伴都聽樂了,怎么講呢,人言可畏,對于孩子來說,他們的天地很小,老師同學差不多就是他們全部的社交對象,他們的心理也很脆弱,很多人都說當年自己覺得天塌下來的事現在看來不值一提,問題是當年幼小的自己真的覺得天塌下來了啊,有人挺得過來,也有人挺不多來,一些中小學生自殘甚至自殺都是因為被同學在班級或是網絡上侵權,大家能做的,就是盡可能預防此類事情發生,如果發生了,盡可能妥善處理,不要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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