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日采訪了解到,事發1月4日,揚州一彩票店店主朱小姐,接網上彩民微信訂購彩票信息,隨后打出號碼后,忘記將彩票從打印機撕下來。此時,有到店彩民購買彩票,這位男性彩民付款后,朱小姐打出彩票,由于疏忽大意,將先前微信彩民購買的彩票一起撕下給了對方。到了中獎號碼排列數字公布后,微信彩民立即聯系她時,朱小姐發現彩票不見了,通過調取監控才發現誤給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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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錯”彩票
記者通過彩票店的監控視頻看到,4日晚上7點多鐘,店主朱小姐正在彩票店看手機時,接到微信彩民訂購彩票,很快打出兩張彩票,但是并沒有及時從打印機上撕下來。隨后,一名男性彩民進店打了幾張彩票,等打出彩票,由于朱小姐疏忽大意,誤將網民訂購的彩票一起撕下來給了這位男性彩民。
店主朱小姐告訴記者,當晚中獎號碼排列數字公布后,自己通過監控發現自己誤將中了10萬元大獎的彩票給了別人。她希望這名到店彩民看到報道后能歸還中獎彩票,自己會當面酬謝。記者發稿時,朱小姐已經先行墊付了微信彩民的中獎款項。她試圖通過支付平臺聯系這位到店彩民,但沒有成功。情急之下,朱小姐報了警。
如果這位彩民知道情況后拒給怎么辦,要不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北京市隆安(揚州)律師事務所高錦嶺律師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民事責任方面,該男子獲得彩票系店主操作失誤所致,其對彩票的占有缺乏合法依據,且導致店主墊付獎金產生損失。根據《民法典》第985條,男子構成不當得利,需返還彩票或等值中獎金額。若彩票中獎金額較大(通常5000元以上),男子拒不歸還的行為則可能涉嫌《刑法》第270條的侵占罪。此時店主可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其刑事責任。
高錦嶺律師建議,雙方優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店主可通過民事訴訟主張權利,情節嚴重時可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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