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格員“強行入戶”“到處拍照”,不是小事。
![]()
▲深圳一地網格員未經居民允許“強行入戶”,引發輿論關注。圖/深圳新聞網
文 | 馮海寧
“明確拒絕后,網格員還是進了屋。”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有市民反映,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網格員在夜間上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仍入戶拍照記錄,而且一周遭遇三次檢查,嚴重影響日常生活。該市民認為,此舉不僅擾民,也涉嫌侵犯其隱私。
對此,涉事街道辦回應稱,近期組織網格員集中開展了“敲門入戶”行動,重點向居民宣傳家庭安全用電知識,排查消除相關安全隱患,并已規范要求,將注意方式。入戶初衷是好的,排除消防隱患是必要的,但網格員“強行入戶”“到處拍照”等行為,卻已踩了紅線。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我國憲法的明確規定。網格員既非執法人員,也未獲允許,就強行進入居民家中,已涉嫌侵犯公民住宅權;未經居民同意,就在家里“到處拍照”,也已涉嫌侵犯公民隱私權,都不是小事。
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取得個人同意,才可以采集個人信息。民法典也明確,“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因此,別說是網格員,任何人沒有執法權也不能強行進入居民家里;如無緊急情況,即便是執法人員進入居民家,也需事先取得書面授權。而且,網格員在晚上11點多敲門、入戶,打擾居民休息,還涉嫌侵犯安寧權、休息權。
網格員“強行入戶”“到處拍照”,涉嫌逾越多條紅線,影響惡劣,居民網上投訴可以理解。網格員頻繁上門、電話聯系及要求添加微信,對居民生活造成困擾的事情也不鮮見,亟須重視。
針對此次事件,涉事街道辦已組織召開“敲門入戶”工作推進會,進一步加強對網格員的入戶指導與業務培訓,規范著裝、溝通、行為等方面要求。
這當然值得肯定,也很有必要。規范網格員入戶行為,就需以相關法律規定為紅線,如有逾越行為,初衷再好也須堅決禁止。
不可否認,基層事務瑣碎、復雜,網格員是基層治理的主要組成部分,各地也通過嚴格考核來倒逼網格員履職盡責。但此次事件提醒,要對網格員加強規范管理,明確授權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才能避免其行為“出格”,背離基層治理初衷。
撰稿 / 馮海寧(媒體人)
編輯 / 何睿
校對 / 李立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