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和諧家庭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夫妻間的忠誠與尊重,不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底線。而當一方逾越這條底線,將夫妻共同財產贈予婚外第三者時,不僅傷害了夫妻感情,也觸碰了法律的底線。
近日,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人民法院大原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婚內出軌引發的贈與合同糾紛,在法官與調解員的耐心工作下,情、理、法交融,不當贈與得以返還。
婚姻失守,贈與越界
妻子王某與丈夫李某結婚多年,期間李某結識第三者章某,且未經王某同意,陸續將累計價值十余萬元的款項及禮品贈與章某。王某得知后,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受贈人章某返還全部贈與款項及禮品折價款。
法庭介入,差異調解
案件進入大原法庭后,法庭庭長劉勝賢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而是和調解員深入分析案情,采取 “因人施策、分類調解” 的“柔性”司法方式。
對婚外第三者章某,法官釋法明理:夫妻共同財產雙方享有平等處理權,李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擅自將大額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第三者,該行為屬于無權處分,且嚴重違背公序良俗,贈與合同無效。法官還結合類似判例,向其闡明拒不返還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引導其理性面對、主動履行。
對李某,則著重強調其對家庭的責任與義務,促使其認識到自身行為的不當之處。此外,調解員將法律與道德相結合進行引導,指出任何損害家庭和睦、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都不受法律保護。
對王某,調解員則注重情緒安撫,肯定其依法維權的正當性,引導其通過理性方式維護權益。
經過多輪溝通協調,各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共識。章某自愿返還全部贈與款項,并主動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王某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李某也當場表達了悔過之意,承諾之后會用心修復夫妻關系。這起糾紛的圓滿化解,不僅讓當事人避免了冗長的訴訟程序,更以高效、溫情的方式最大化維護了各方合法權益,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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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善良風俗是社會運行的道德底線。家庭和諧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守護,法律則為家庭和諧筑牢堅實屏障。夫妻在處置共同財產時應秉持誠信與協商原則,不得擅自處分;任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郭維娜)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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