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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
8月的一天下午,當事人賴某急匆匆地來律所找到了我們,說要找一名幣圈的專業律師所以慕名而來。原來,他在當天上午收到了來自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通知,他被自己的客戶李某提起了仲裁申請,要求賠償損失150余萬元。
去年10月份,當事人賴某便與李某簽訂了委托協議,協議約定由賴某登錄李某的歐易(okx)賬戶進行量化交易,且賴某在微信聊天中明確向李某承諾“保本”。一開始賴某通過量化交易賺取了不少收益,便同李某合意加大投資繼續進行量化,但好景不長,今年年初便出現了虧損,直至2月虧損了約150萬元(折算為人民幣)。
李某在仲裁申請書中表示,本案的委托協議應屬無效,且依據《民法典》第157條之規定,要求當事人賴某承擔過錯責任并賠償其全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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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確定答辯思路(不賠的原理)
本案為虛擬貨幣量化交易糾紛案,我方代理的當事人賴某為量化交易員,情理上其作為“商人”應當誠信經營,其確實向李某作出了“保本”承諾。但從法理上來看,量化交易屬虛擬貨幣業務活動,924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均已明確,量化交易行為屬違法行為,相關合同為無效合同(924之后簽訂的合同)。
第一,關于合同無效后的法效果,我們認為不應依據申請方所主張的《民法典》第157條按照過錯來區分責任,而應依據《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關于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中的“風險自擔”原則,認定由投資人自行承擔其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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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申請方主張其虧損的ETC先換算為USDT再折算為人民幣,要求賴某賠償其損失共計人民幣約152萬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任何單位不得為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相互之間兌換業務”,如果仲裁委作出支持申請方將虛擬貨幣折算為人民幣,極易為虛擬貨幣的流通提供兌換通道,甚至可能引發通過仲裁委“合法”地兌換虛擬貨幣而引發的虛假仲裁活動。
三、庭審交鋒(案例為王)
深圳國際仲裁院采用線上提交所有仲裁材料的方式,基本無需向仲裁院遞交紙質材料,此種方式確實給當事人及代理人帶來了較大的便利,但也給部分“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機。比如在本案中,對方律師先后四次提交證據,其中一次證據提交甚至是在開庭前一天,這顯然會給另一方帶來極大的不便,甚至影響庭審的進行,不利于仲裁庭及時查明事實,嚴重影響案件的進展。但《仲裁法》及《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規則》均未規定仲裁申請人的舉證期限,而在深國仲被申請人的答辯期限在普通程序和快速程序則明確規定為30天、10天,如果出現本案的情形,顯然不利于被申請方權利的正常行使,這是題外話。
2025年11月中旬,本案在深圳國際仲裁院正式開庭審理,庭審時間長達近3個小時,充分進行了事實理由的陳述、舉證與質證。在辯論環節,我們與對方進行了激烈的交鋒,無論是從合同效力、合同無效后的法效果、還是對方提交證據的效力等方面,我們發表的意見均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對方遞交的案例中,有一例一審對其極其有利的判決書,但該案件二審卻是我們代理的,并且二審判決中完全推翻了一審的判決結果進行了改判,二審結果完全站在了我方(ps:但二審判決并未上網,對方無法檢索到判決書)。當我們拿出了二審判決后,對方面如鐵青、啞口無言。
四、撤回仲裁申請(大獲全勝)
庭審后,對方自知將會敗訴,于是在本案裁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深圳國際仲裁院“云上仲裁系統”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請書》。當日,仲裁庭作出撤案決定,并將《撤案決定書》送達至雙方。同時也變相宣告了郭律師代理的當事人一方的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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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語(法律的漏洞)
目前郭律師團隊代理的幣圈民事案例,不論是代理原告還是被告,均尚無敗績(僅針對已結案案件,不代表對未來案件結果的承諾)。本案為我們代理的虛擬貨幣量化交易糾紛案,量化交易員承諾保本,虧損后卻不賠償。開庭后,仲裁員也稱贊我方找了一堆好案例,申請人一方自知勝利無望,于審限最后一天申請人主動撤裁。本案結果是贏了,但是這種做法并不提倡。能贏的主要原因還是現行立法存在漏洞,法律的勝訴結果,不代表道德的完美,大家還是要誠信經營為好。
*本案例為郭志浩律師團隊真實案例,禁止轉載
主辦律師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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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浩
郭志浩律師,中國致公黨員,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盈科律師事務所中國區董事、西北政法大學兼職教授、中南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現任盈科全球涉外刑事中心中國區主任、盈科全球校所合作委員會執行主任、盈科深圳管委會副主任、學術工作委員會主任、刑民交叉中心主任等,同時兼任西北政法大學數字經濟與國家安全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研究員兼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實踐導師、山西農業大學客座教授、深圳市法學會數字法學研究會理事、深圳鏈協法律專委會主任等。多次榮獲盈科全國優秀律師、十佳律師、卓越貢獻大獎、領軍人才等,2022年入選《對話律師》年度封面人物、2024年人物專訪被收入《奮進中國》。 曾辦理眾多百億級經濟犯罪、國際紅通、涉黑涉惡等國內外重大敏感類案件,且為近三十例刑事案件作出成功的無罪辯護 ,部分經典案例被編入《辯策》《盈論》《案說合規》《影響力聚焦》等著作。此外,其發表數篇專業學術論文(部分為 核心期刊 ),出版國內首本區塊鏈行業法律實務類暢銷專著《區塊鏈法律實務》和反洗錢專著《反洗錢專項法律實務》(均出版于中國法律出版社)。多次受邀 新華社、路透社 等國家級通訊社的采訪,民主與法治、中國經營報、中國產經新聞、CCTV華夏之聲、法治日報、新京報、深圳特區報、廣州日報、浙江日報、南方都市報、南方周末報、財經雜志、時代財經、界面新聞、第一財經、鳳凰新聞、華爾街見聞等數十家官方媒體均有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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