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一紙立案通知書,讓攜程集團站上了反壟斷的風口浪尖。1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攜程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正式立案調查。這并非攜程首次面臨監管壓力,2025年以來,貴州、鄭州等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已就"二選一""強制調價"等問題多次約談該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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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酒店預訂到機票代理,攜程的市場份額數據始終是行業關注的焦點。在酒店領域,鄭州市市場監管局調查發現,攜程通過"調價助手"功能擅自修改客房價格,且未經商家允許調整活動折扣。這種技術手段的濫用,直接觸犯了《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關于禁止平臺不合理限制經營者交易的規定。而在機票代理市場,攜程與藝龍合并后形成的市場份額優勢,也曾引發去哪兒網向商務部舉報其涉嫌經營者集中。
橫向對比美團、飛豬等競爭對手的業務布局,能更清晰地看到行業生態。美團依托本地生活服務的流量優勢,正在加速滲透低線城市酒店市場;飛豬則憑借阿里生態的協同效應,在景區門票和度假產品上持續發力。與這些平臺相比,攜程在高端酒店和商旅市場的優勢尤為突出,但這種優勢是否轉化為《反壟斷法》定義的"市場支配地位",正是本次調查需要厘清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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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重拳下的行業格局變化已經開始顯現。云南省旅游民宿行業協會在2025年12月發布的反壟斷維權決定中,明確指控攜程實施"二選一"條款、單方面漲傭等行為。該協會表示已掌握確鑿證據,將向監管部門提起集體投訴。這些指控若被查實,按照《反壟斷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攜程可能面臨上一年度銷售額1%-10%的罰款。
從既往案例看,平臺經濟領域的整改通常沿著三個方向推進:廢除排他性協議、開放技術接口、重構傭金體系。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的約談已經釋放明確信號,要求攜程限期完成合同條款修訂和調價工具優化。值得注意的是,攜程在回應中特別強調將"與行業各方攜手共建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這種表態或許預示著其商業策略的調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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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調查就像一柄懸在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既是對既有商業模式的拷問,也是重塑行業規則的契機。當"二選一"等排他性條款被逐步清理,中小平臺將獲得更公平的競爭環境。周末酒店等舉報方期待的"多種創新模式共存"的產業生態,或許正在從理想照進現實。
這場風暴的最終走向,不僅關乎一家企業的命運,更決定著在線旅游行業能否打破零和博弈的桎梏。市場監管總局的處罰決定書,或將為中國互聯網平臺經濟寫下新的注腳——真正的市場支配地位,永遠不該來自對交易對手的強制,而應源于為用戶創造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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