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虹口區
萬峰嘉苑小區10號樓的唐女士
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求助
稱去年十一假期
她和家人外出游玩
返回家中時發現
正對自家窗戶的小區圍墻上
多出了一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
而這部充電樁所配備的電表箱
竟直接安裝在10號樓的外墻上
由于緊貼煤氣總管
其中的安全隱患讓唐女士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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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樁“跨樓取電”
業主擔心存在安全隱患
唐女士告訴坊記,這個電表是她在十一假期外出期間,由同小區一位夏姓業主安裝的,位置正對著她家隔壁101室的廚房外墻。
唐女士說,雖然電表裝在本樓外墻,但充電樁樁頭卻裝在了她家西側的小區圍墻上,每到夜晚,充電樁指示燈不斷閃爍,讓她和家人難以入眠。
而掛在隔壁101室廚房間的窗旁邊的電表,由于墻后面就是這戶人家的熱水器,存在安全隱患。
更讓唐女士難以接受的是
安裝充電樁的夏先生并非10號樓住戶
其充電線路
卻是從10號樓的公共電表箱接出
且電纜敷設位置緊鄰樓棟的燃氣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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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士 10號樓102室業主:
不住我們10號樓棟的,是5號的。物業說是業委會讓他敲章、同意讓他裝的。并沒有征詢過我們樓里人的意見,我們樓的人都不知道這個情況。旁邊正是正好是我們這棟樓的煤氣總管,距離很近,大概10公分也不到。
對此,小區物業經理回應稱,物業是在夏先生取得業委會書面同意后,才允許其從10號樓公共電表箱接電的,但電表的具體安裝位置、接線走向及充電樁設置,均非物業安排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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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記了解到,該小區基本沒有產權車位,多為長期租賃車位。住在5號樓的夏先生之所以要從小區10號樓接線安裝充電樁,是因為他的長租車位正好位于10號樓正北側,緊靠小區圍墻。
從業委會同意到鄰里反對
業主質疑安裝流程
那么業委會在審批過程中
是否征詢過10號樓內業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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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坊記找到小區業委會負責人崔副主任。他表示,去年10月,夏先生向業委會提出希望安裝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申請后,自己曾致電10號樓101室的潘阿姨征求意見,并獲得對方的口頭同意。
對此,101室的潘阿姨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當時自己雖然表示同意,但并不清楚電表會安裝在自家廚房窗外。由于窗內就是燃氣灶,她現在認為存在安全隱患,希望夏先生能拆除電表。
當坊記告知潘阿姨,她改變決定將導致成本支出問題,對方并不認可:“成本支出跟我也沒關系的呀,因為現在樓內大多數居民都不同意”。
面對10號樓兩戶業主的明確反對,5號樓的車主夏先生則表示,既然小區業委會已經同意他在小區10號樓安裝充電樁,且供電部門也已完成電表掛裝,他認為無論是安全還是流程方面都沒有問題,不會自行拆除,并表示對方“瞎定義不安全”。
如此看來,業委會方面雖口頭征詢過居民意見,但對于充電樁電表的具體安裝位置、線路走向等關鍵細節,卻并未事先明確告知或確認。信息的不對稱,為后續矛盾埋下了伏筆。
居委:外墻裝電表
“無需征求意見”
當初
究竟是如何在細節不明的情況下
完成充電樁審批和安裝的呢?
隨著坊記進一步調查
社區公共事務管理中的程序瑕疵
與溝通盲點逐漸浮出水面
關于在小區樓棟外墻懸掛電表是否需要征得樓內業主同意,該小區居委會負責人明確表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只要未占用樓道公共部位、未使用維修基金和公共收益,即無需進行征詢。
劉立羽 虹口區韶嘉路居民區黨總支書記:
因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電表在沒有占用樓道公共部位、沒有使用維修專項基金和公共收益的前提下,放在小區的西墻,是不需要進行征詢意見的。
根據上海市交通委2023年印發的《上海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在全體業主共有停車位上建設自用充電樁,若租賃期一年(含)以上,須經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同意。不過,該辦法未進一步明確業委會確認同意的具體程序。
目前,針對鄰里雙方的爭執及電表、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屬地管理部門表示將聯系專業單位進行評估,后續再搭建平臺讓大家面對面協調,通過派出所、司法平臺促進解決此事。
充電樁進社區是大勢所趨
但在推進過程中
細節往往決定成敗
電表、線路的安裝走向
安全距離如何界定等技術性問題
關乎每位居民的切身感受
和社區的長遠和諧
希望萬峰嘉苑小區的
充電樁和電表安全問題
能得到妥善解決
看看新聞記者: 馬躍龍
編輯: 金瑩瑩
責編: 朱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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