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 題: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有新部署
新華社記者張曉潔
記者1月16日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等近日印發通知,部署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減輕勞動者技能評價取證負擔,促進技能人才合理順暢流動。
作為勞動者達到某項技能類職業(工種)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證明,職業技能證書在促進勞動者求職就業、保障關鍵崗位安全生產、推動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步伐不斷加快,技能人才流動日趨頻繁和普遍。
然而,由于不同職業技能證書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管理實施部門和評價標準規范不盡相同,部分技能人才在跨區域、跨行業就業時,所持的職業技能證書存在互通互認障礙。
此次印發通知,就是要破除技能人才流動壁壘,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促進技能人才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推進重點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互通互認——
通知提出,對已取得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或者市場監管等其中一個部門頒發的電工、焊工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在申請其他兩個部門相應證書時,如無特別規定,其他部門可以按照通知有關要求,采取免予安全作業培訓(或安全技術培訓)、免予理論考試等方式簡化其考試流程。
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銜接機制——
通知明確,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初級工或中級工水平,可按規定參加高一等級技能評價。同時,對未開展技能等級評價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支持各地統籌技能評價資源,探索“一試多證”(即通過一次考試,同時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方式,聯合開展技能評價。
提高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流通性和市場認可度——
根據通知,有關部門將高質量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通用。其中包括:促進地區間評價機構資質的統一;積極開展跨地區統考聯考,共建共用統一題庫;制定標準化考務工作規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評價活動的實時監管,建立預警信息發送、審核、反饋機制等。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依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健全完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推動實現一網通查。同時,梳理各地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支持各地逐步擴大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覆蓋范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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