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開庭!"愛心媽媽"李艷霞1300萬不當得利案二審三度開庭,真相何時塵埃落定?
一邊是收養百余名孤兒、榮獲"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的"愛心媽媽",一邊是身涉四罪、獲刑二十年的階下囚。河北武安李艷霞的人生軌跡,在公益與犯罪的邊界留下了沉重的問號。如今,這場持續多年的司法糾紛再迎關鍵節點——其不當得利糾紛案二審將于1月28日在河北省女子監獄第三次開庭,1368萬余元的財產歸屬爭議,即將迎來新一輪司法裁決。
從"愛心標桿"到"階下囚":一場遲到的真相揭露
1965年出生的李艷霞,曾是河北武安家喻戶曉的"道德榜樣"。從1996年開始,她用二十余年時間收養了一百多名孤兒,這份"善舉"讓她收獲了"愛心媽媽"的美譽,更躋身"感動河北十大年度人物"之列。2007年,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正式登記成立,成為她踐行公益的重要載體。
然而,這份看似純粹的愛心背后,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犯罪事實。2018年5月,武安市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對李艷霞實施刑事拘留,一場精心包裝的"公益騙局"被撕開面紗。2019年7月,法院審理查明,李艷霞自2011年起多項行為涉嫌犯罪:偽造公司印章非法保留鐵礦探礦權、騙取國家低保補助56萬余元、伙同他人敲詐勒索78萬余元,甚至利用愛心村的未成年人和殘疾兒童聚眾阻攔工程施工,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最終,李艷霞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偽造公司印章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四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267萬元。2019年10月,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這位昔日的"愛心媽媽"正式淪為階下囚。
1300萬財產爭議:是不當得利還是個人墊資?
刑事判決生效后,另一樁糾紛接踵而至。2022年3月,已被撤銷登記但未注銷的武安市民建福利愛心村成立清算組,以不當得利為由將李艷霞訴至法院。清算組在核查賬目時發現,李艷霞擔任愛心村法定代表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愛心村的捐贈款、救助款及開辦費用等合法財產轉移至個人賬戶或由個人占用,據此要求其返還相關財產。
這場訴訟歷經兩年半的審理,于2024年12月25日迎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愛心村作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其社會捐款和政府補助款應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公開透明,李艷霞將大額對公款項分批轉入個人賬戶的行為違反財務規定。同時,李艷霞未能提交有效證據證明其為愛心村墊付費用,應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最終,一審判決李艷霞返還不當得利款13683620元,駁回愛心村其他訴訟請求。
面對一審判決,李艷霞提出上訴。她辯稱,愛心村長期入不敷出,日常開支難以全部通過對公賬戶結算,實際一直由她個人墊資,并非財產混同或不當得利;同時,她主張愛心村不具備獨立民事主體資格。其親屬也向媒體表示,李艷霞名下財產已全部凍結,其中包括鐵礦占地賠償款、生意收入及愛心村孩子結婚的彩禮等,"她對被起訴感到詫異,稱自己做了一輩子好事,雖有過錯但不至于貪占善款"。
二審三度開庭:公益財產邊界如何界定?
如今,這起備受關注的不當得利糾紛案已進入二審程序的第三次開庭。1月28日,河北省女子監獄的庭審現場,將再次聚焦各方爭議的核心:愛心村的民事主體資格是否成立?涉案款項究竟是公益財產還是個人財產?李艷霞的墊資主張能否得到司法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財務真實性、完整性負領導責任,應建立嚴格財務制度,會計與出納分設,資金收支需手續完備、賬目清晰,并依法接受社會監督。這一規定也成為一審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據,凸顯了公益組織財產管理的嚴格性——即便存在實際運營困難,也不能成為突破財務規范、占用公益財產的理由。
從"愛心標桿"到多重犯罪,從公益事業到財產糾紛,李艷霞案不僅關乎個人的司法裁決,更引發了社會對公益組織監管、財產邊界界定的深刻思考。1月28日的庭審能否終結這場持續多年的糾紛?1300余萬元款項最終歸屬何方?公益與私利的邊界如何通過制度筑牢?我們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展!
來源法院公開信息,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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