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娛樂原創
文|小福 編輯|樸芳
2026年開年,AI音樂連續出現兩條高權重的產業信號。一條來自頭部音樂公司華納音樂與前沿新媒體藝術家合作的AI歌手落地,一條來自另一家全球頭部音樂集團環球音樂與算力企業英偉達之間的深度合作。
兩者不約而同地指向了相同命題——AI音樂正在從實驗創意進入商業與制度探索階段。在過去的兩年里,AI音樂在傳播層面與輿論層面快速擴散,但在行業語境中仍處于“被觀察但未被納入”的狀態。
但在全行業持續不斷的探索中,這種狀態,或許會在2026年發生進一步松動。
AI音樂,迅猛生長
1月13日,一支名為《吳愛花》的AI MV在B站、小紅書等平臺上線,憑借其80年代香港邵氏武俠電影質感的畫面與高完成度的演唱,迅速引起了一些網友關注。據悉,“吳愛花”由華納音樂中國與新媒體藝術家吳志氣合作創作,可靈AI提供了該新曲MV的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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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2023年華納音樂簽下首個虛擬歌手Noonoouri后,再度主動擁抱AI與虛擬化。而在我們看來,這不僅是一次技術演示,亦標志著主流音樂公司與前沿AI創作者合作模式的又一次進化。
而另一側,環球音樂也在上一周宣布與NVIDIA達成戰略合作,共同開發可用于商業音樂生產與版權合規的AI技術。雙方將基于NVIDIA的Audio Flamingo架構推出Music Flamingo模型,以更接近人類理解的方式解析音樂內容。雙方還將設立由Lucian Grainge主導的藝人孵化器,通過讓藝人親自參與 AI 工具的設計與應用,規避 “一鍵生成式” 的低質 “AI流水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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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華納案例對應內容生產側的信號,環球案例更指向制度與標準側的建立。前者讓AI進入音樂供應鏈,后者試圖構建可執行規則。而這,也是過去一年間全球探索AI音樂的縮影。
回顧2025年的AI音樂發展,國際與國內路徑的差異已經非常清晰:國際賽場更早進入技術與制度的探討,中國則迅猛推進內容落地。
在國際市場,Suno與Udio已作為兩大技術巨頭穩居頭部地位。其中Suno以V5模型以年收入1.5億美元、三年增長四倍的成績驗證訂閱制與企業級配樂市場可行;Udio則通過Styles風格庫與Sessions工具成為短視頻與獨立音樂人高效Demo工具。與此同時,谷歌Lyria與OpenAI等科技巨頭也都作為跨界玩家紛紛入局賽道。
制度層面,在去年早些時候,環球、華納等頭部音樂公司陸續與AI音樂公司達成授權協議。彭博社報道稱,相關談判包含許可費與股權份額。其次Spotify、Deezer與ROKK紛紛清理垃圾AI曲庫并啟動披露制度。Spotify在去年9月新聞發布會上披露過去一年刪除超過7500萬首垃圾曲目,并推出打擊仿冒、建立垃圾過濾與要求AI作品披露三項新政策,還聯手三大唱片公司、Merlin與Believe共同探索AI規則。
而國內市場形成了截然相反的順序。依托社交平臺與流媒生態,中國選擇了先完成“內容側驗證”。
《2025 B站音樂年度生態報告》指出,在2025年有264萬位UP主發布了超2016萬個音樂視頻,且其中62%在創作中使用過AI工具。音樂平臺方面,汽水音樂、QQ音樂、網易云等頭部流媒相繼上線AI創作工具與發行渠道,并試圖完善收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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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汽水音樂直接落地“汽水AI音樂創作實驗室”,打通創作、發行、流量與收益鏈路,為AI音樂提供播放收益、激勵金與會員包。據稱“一萬播放量通常對應幾十元收益”,目前是AI音樂創作者最明確的變現渠道。
騰訊音樂則推出“啟明星?AI唱/AI作歌”,并開設AI音樂綠色通道,網易云上線“AI調音大師”并支持發行AI作品。從AI共創、鬼畜素材、情緒音樂到社交貨幣,國內已經形成“從生產到擴散”的鏈路,這一點是歐美AI音樂生態暫時缺失的環節。
與國際相比,中國AI音樂的產業化方向明顯呈現“內容先于制度”的特征,這類似移動互聯網時期的內容爆炸邏輯,而歐美則更接近傳統音樂行業的制度邏輯。一個從制度端向內容端滲透,一個從內容端向制度端回收,但無論路徑如何,兩條路徑最終都指向了AI音樂加速主流化、產業化的共同落點。
等待“游戲規則”
盡管主流機構已開始推動產業落地,但AI音樂距離進入真正的“主流音樂行業”仍存在三大根本性缺口。
首先是最迫切的版權歸屬問題。
包括訓練數據授權合法性、生成內容版權主體合法性以及模仿聲線是否觸及人格權邊界,這些都需要更細化的行業規則來為創作者背書。
與此同時,內容合規問題也是未來AI音樂的潛在風險源。
AI音樂能生成具有人類聽感、甚至具有人格暗示的作品,但審查機制尚未形成完整認定體系。虛擬藝人語言體系、AI歌詞內容、聲線擬真、人設表達、社交互動均可能觸及審查與人格權風險,這類問題在虛擬主播生態中已出現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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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利益分配問題,這也是音樂行業最核心的商業結構。
傳統音樂行業利益鏈條包括藝人、詞曲、制作、唱片、渠道與演出,而AI音樂引入了新的利益節點,包括模型提供方、數據提供方、人格權提供方、算力方與平臺方等等。未來AI音樂是“工具型生產力”還是“主體型創作者”,將決定其分配模型完全不同,這是AI能否被行業真正接納的關鍵。
回顧音樂行業,歷史上的每一次躍遷都由分發機制決定。黑膠時代由唱片店決定,CD時代由零售渠道決定,數字時代由iTunes決定,流媒體時代由Spotify、Apple Music與QQ音樂、網易云們決定,短視頻時代由抖音系決定。而在AI技術爆發、AI音樂成為攪局者的當下,AI音樂的主流化也將通過流量賦能進入行業議程。
但在此之前,游戲規則的建立是必須的。
2026年開年之際,AI音樂的制度與內容路徑又一次在中間相遇,一端由制度向產業滲透,一端由內容向產業回收,這種雙向奔赴意味著行業將開始討論真正的問題:AI音樂該如何被納入。
如果說2025年是AI音樂的爆發年,那么2026年可能成為其躍遷年。主流唱片公司與平臺的入場不僅提供了產業可行性信號,也吹響了合規與標準化的號角。而只有版權、制度與分配機制形成共識,AI音樂才會真正成為音樂行業的一份子。
2026年,也許將成為這一轉折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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