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87家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薪酬信息已由國務院國資委集中披露。整體來看,央企負責人薪酬呈現出 “水平適當、結構合理、與業績掛鉤” 的特點,行業差異顯著,且與企業經營效益、承擔的社會責任緊密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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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薪酬全景
? 高薪區間(90萬元以上):約有20家央企負責人年薪超過90萬元。這一梯隊主要由能源、電力和通信行業的龍頭企業主導。例如,國家電網董事長張智剛(因年內職務變動,兩項合計應付年薪為98萬元)、中國石油董事長戴厚良(97.85萬元)和中國海洋石油原董事長汪東進(96.69萬元)的薪酬位居前列。中國移動、中國華能、中國南方電網等企業負責人的應付年薪也均在95萬元以上。部分總部位于境外或承擔大量境外業務的央企,如華潤集團和招商局集團,負責人在95.12萬元和94.64萬元的應付年薪之外,還可獲得40萬元的境外工作補貼,使其綜合稅前收入達到135.12萬元和134.64萬元。
? 中高薪區間(70萬-90萬元):此區間涵蓋了19家企業,是分布最為集中的區域。主要包括高端制造、建筑工程、汽車等行業的領軍企業。例如,中國一汽董事長邱現東應付年薪為90.97萬元,中國建筑集團董事長鄭學選為92.83萬元,東風汽車集團董事長楊青為86.86萬元。國家管網董事長張偉的應付年薪為87.29萬元。
? 中低薪區間(40萬-70萬元):約有24家企業負責人的年薪在此范圍內。這部分企業多為化工、礦產、科研院所轉制以及公益屬性較強的央企。例如,中國林業集團董事長單忠立和華僑城集團原董事長張振高的應付年薪均為43.85萬元。中國中化董事長李凡榮的應付年薪為65.07萬元。
? 特殊低薪情況:部分負責人年薪低于40萬元,主要是由于在2024年度內任職時間不滿12個月,其薪酬為按實際任職月份折算的結果。例如,2024年8月到任的中海油副總經理王德華,應付年薪為28.92萬元。
薪酬體系的核心機制
央企負責人的薪酬并非簡單固定,而是由一套成熟的機制所決定,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與業績強掛鉤的“三元結構”:央企負責人薪酬實行“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的構成模式。其中,績效年薪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直接掛鉤,考核不合格則不得領取;任期激勵收入則與三年任期考核結果掛鉤。這使得薪酬中浮動部分占比遠高于固定部分,真正實現了“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2024年,中央企業各級子企業經理層成員中,因績效評價導致薪酬增減20%以上的超過2萬人,同時有6%的管理人員因考核不合格被調整退出。
2. 體現功能定位的“分類考核”:國資委對不同功能和類別的企業實施分類考核。對于承擔國家能源安全、基礎設施保障任務的央企(如能源、通信),考核會更側重其戰略任務完成情況;而對于公益類企業,則會更加注重其社會效益。這種差異化的考核標準直接導致了不同行業間負責人薪酬的合理差距。
3. 兼顧內外部公平的“剛性約束”:央企負責人薪酬受到嚴格政策約束。一方面,其年薪與企業內部職工平均工資掛鉤,倍數受到限制,以控制內部收入差距。另一方面,與完全市場化的民營企業高管相比,央企負責人薪酬總體穩健。2024年A股上市公司總經理平均年薪為128.37萬元,部分民營高管年薪可達千萬級別,遠超央企負責人最高薪酬水平。這體現了央企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兼顧社會責任和公共屬性。
總結
總的來說,2024年央企負責人薪酬體系展現出高度的規范性和透明度。薪酬水平與行業特性、企業業績、個人責任緊密相連,既體現了對負責人經營能力的激勵,也強化了其承擔的社會責任。這種“業績與薪酬硬掛鉤、激勵與約束相統一”的機制,是國資監管走向成熟和精細化的重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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