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人的特點是有專門的滿城,與漢人用墻物理隔離開。旗兵的家屬是旗人,也就受朝廷政策的約束。盡管家中不是每個人都是當兵的,旗人名義上都是兵。
朝廷對旗人的規定是除了當兵派差外,不能從事任何職業。旗人就是朝廷圈養的食利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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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一直重視旗人生計
八旗是清廷主要的支持力量,朝廷自然不敢掉以輕心,歷代帝王都想辦法解決旗人的生計。雍正二年(1724 年)正月,雍正帝為解決八旗的生計,采取補充八旗兵源的方式,下諭從八旗滿洲、蒙古、漢軍中共挑四千八百人為教養兵(后稱養育兵):今將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內,共選取四千八百人為教養兵,訓練藝業。所選人等,每月給與錢糧三兩。
教養兵(后稱養育兵)名義上是兵,實際上是為了解決旗人的生計。到了乾隆年間,養育兵的數量也逐年增加,最高達2.5萬人。
乾隆朝是清朝富裕的朝代,尚有能力解決旗人的生計,但兵額畢竟有限,家庭人口卻在增加,尤其是隨著通貨膨脹,發的錢糧相對家庭人數來講就不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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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后期無力全額支付旗人銀糧
旗人的俸祿占整個財政支出的近三分之一,而其人口只占全國的1.5%左右。對朝廷來說旗人的俸祿已然是沉重的負擔,再加上農民起義,朝廷的財政收入銳減,開支卻巨大,清廷其實已無力支付旗人的俸祿。
道光年間,養育兵的錢糧從3兩減半發放。咸豐三年,戶部陸續奏準減扣八旗俸餉,京師與駐防旗兵餉銀核減二成(實發八成),咸豐中后期因制錢短缺,旗兵餉銀常以折錢支放或搭配票鈔,實際購買力大幅縮水,咸豐九年時兵丁實際所得甚至僅及原額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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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后期,旗人大都過得比較窮困
在兵事漸多的時期,旗人與普通漢人一樣,窮困潦倒。《聞塵偶記》記載:屯居之旗人,京東、京北一帶大半衣食不完,女子至年十三四猶不能有裈,困苦萬狀。女子十三四歲也穿不上褲子,可見之窮困。
旗人為了生存不得不放下架子,打破朝廷的約束,開始做小生意,學技能。《駐粵八旗志》中完整記載為“羊城燈市,以旗人所制為最伙且又最工。”旗人做燈的技藝在廣州已經成為品牌。
各省駐防地的旗人如此,駐京城的八旗為了生計也在從事各種營生。白天當差,晚上去做油漆工的,有的種地。據《京華春夢錄》記載,八大胡同中的北班,十之六七為旗籍貧民女。
而閑散宗室也不得不放下身段,為生計奔波。所謂的宗室,就是祖先與努爾哈赤有關系的,是皇家有聯系的人。到了清末,宗室之人也生活艱難,閑散宗室男性有的拉洋車,有的女性則出入為妓。當時京城內出租房子的會寫“貴宗室免問”,就是怕宗室的人欠房租,不租給宗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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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人的落魄自然與個人有關,但更多是朝廷圈養的結果,不允許旗人從事當兵派差的其他職業,長久下去旗人把其他職業看成是賤業,也就不愿從事。隨著社會的動蕩,朝廷的財政收入銳減,入不敷出,不事生產的旗人逐漸成為朝廷的負擔,朝廷沒有錢,想給旗人發餉也不現實。為了生計,旗人只能如其他人一樣去謀生,但又沒有什么技能,只能從事體力勞動,所謂的架子也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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