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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2026年01月19日 第 03 版
記者:李安琪、劉詩瑤、董澤揚、李志偉、白元琪、李培松、許海林
原標題:《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正式生效,中國成為首批締約國——“共同推進全球海洋可持續發展”
1月17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范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以下簡稱《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正式生效,中國成為首批締約國。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中外人士認為,參加《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展現了中國深度參與全球治理、促進海洋可持續發展的堅定決心,彰顯了中國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負責任大國擔當。
“為全球海洋治理注入新動力”
《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是聯合國框架下的重要國際條約,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基礎上,以養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生物多樣性為目標,聚焦深海遺傳資源、海洋保護區、環境影響評價、能力建設四大領域,為各國深海遠洋活動進一步確立法律規范,深刻影響國際海洋秩序。
《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的通過是國際海洋法的里程碑。該協定強調通過保護海洋生態促進海洋可持續發展,引導各國深海遠洋活動實現綠色轉型,助力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對推進全球海洋治理、維護國際海洋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表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的生效是“海洋和多邊主義的歷史性成就”,為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生物多樣性制定了具有約束力的規則。
中國自然資源部國際合作司(海洋權益司)司長陳丹紅表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是現階段最重要的涉海國際條約,也是新時期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法律基礎之一。“該協定為各國從事深海遠洋活動確立更多規范、設置更高標準,致力于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海洋秩序,為全球海洋治理注入新動力。”
國際環境與發展研究所氣候變化領域專家安杰莉克·普蓬諾表示,長期以來,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管理法規不完善,開發利用不規范。“《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填補了國際法及海洋治理領域的一項關鍵空白,其正式生效標志著一個新時代的到來:各國攜手共擔責任,讓各項承諾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海洋保護行動。”
中泰氣候與海洋生態系統聯合實驗室副主任沙勒姆拉·桑瑪尼表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的達成有力證明多邊主義仍是應對全球挑戰、管理公共產品的有效途徑。“面對共有共享的人類藍色家園,即便利益訴求多元、發展水平不一,只要堅持相互尊重、對話協商、共擔責任,國際社會完全有能力就復雜議題達成制度性安排。”
總部位于瑞士的“海洋關懷組織”首席執行官法比耶娜·麥克萊倫表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的正式生效標志著國際社會在海洋治理領域邁出了關鍵一步,意味著世界仍能通過多邊主義的力量解決共同問題。“該協定為公海和國際海底區域的保護與治理打下堅實基礎,助力這片廣袤海域成為海洋生物的安全家園。”
全球環境基金代理首席執行官克勞德·加斯孔表示,這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作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資金機制參與方,全球環境基金將為發展中國家推動落實該協定提供助力。
“中國始終是推動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的堅實行動派”
《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談判進程始于2004年,2023年6月19日以協商一致方式獲得通過,并于同年9月20日開放簽署。中國全程參與《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談判,在協定開放簽署首日即簽署,成為首批簽署國,并在協定生效前向聯合國秘書長交存批準書,成為首批締約國。
作為深海遠洋活動大國,中國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達成作出重要貢獻。中國自然資源部中國大洋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唐冬梅表示,早在2004年非特設工作組討論階段,中國便參與了該協定核心內容的磋商。“談判過程中,中國在彌合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分歧、推動形成一攬子決議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陳丹紅介紹,談判過程中,各方就深海遺傳資源等關鍵問題分歧很大,甚至立場尖銳對立。“中國兼具深海遠洋活動大國和發展中國家的雙重屬性,深度參與談判全程,在團結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同時,又加強同立場相近國家的協調,彌合各方立場分歧,有效推動該協定最終達成,得到各方高度評價。”
印尼全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維羅妮卡·薩拉斯瓦蒂認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涉及深海遺傳資源和受益分享機制等敏感問題,談判過程中各方利益嚴重碎片化,中國始終秉持尋求廣泛共識立場,推動彌合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的分歧,切實維護發展中國家的利益與公平正義。“堅持將自身利益與全球利益相協調,中國始終是推動完善全球海洋治理的堅實行動派。”薩拉斯瓦蒂說。
“海洋關懷組織”海洋政策專家約翰尼斯—亞歷山大·米勒表示,中國成為首批締約國,向世界釋放出“保護海洋是全球共同的責任”這一積極信號。“《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并非只是一項新的法律文書,而是多年多邊努力、艱苦談判與無數次會議積淀的成果。該協定的正式生效再次印證一個道理:當各國面對挑戰愿意攜手行動時,多邊主義就能發揮實效。”
“中國的生態治理經驗為世界提供重要參考”
作為負責任大國,中國持續踐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與國際社會一道積極推進全球海洋治理,將海洋建設成世界各國共享的和平安寧之海、繁榮發展之海、文明交融之海。
唐冬梅表示,中國提出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從全新視角闡釋人類與海洋和諧共生的關系,為全球海洋治理提供了中國方案,貢獻了中國智慧。“當下全球海洋治理面臨諸多問題挑戰,沒有哪個國家能夠獨自解決。以加入《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為契機,中方愿與國際社會一道,在提升深海認知的基礎上形成合力,為全球海洋的開發、保護與利用提出具有實踐意義的可持續發展方案。”
中國科學院深海科學與工程研究所深海生物學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張海濱認為,中國具備全海深、全海域調查能力,在載人深潛、深海生物遺傳資源研究方面處于領先地位。中國成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首批締約國,將進一步促進中外科研界交流合作,加強認識深海生物多樣性、推動對深海生物遺傳資源的有序開發利用,用科研力量增進人類共同福祉。
“中國的生態治理經驗為世界提供重要參考。”薩拉斯瓦蒂表示,中國成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首批締約國進一步印證了中國的生態文明理念不僅在國內得到貫徹,更通過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為世界可持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葡萄牙阿爾加夫大學海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阿德利諾·卡納里奧表示,中國近年來在生態治理領域取得顯著進展,為世界提供了許多可資參考的經驗。面對變亂交織的國際環境,中國成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首批締約國,再一次展現了大國領導力。“希望以此為契機,所有志同道合的國家能夠加強相關領域合作,共同抵制單邊主義。”
桑瑪尼表示,《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不是簡單限制開發,而是強調以科學為基礎的養護與合理利用,這一思路與中國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高度一致。“近年來,中國在打擊非法捕撈、加強國際海洋合作等方面持續發力。中國的參加,有助于推動該協定從‘紙面規則’轉化為實際行動,共同推進全球海洋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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