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演員邢昀”在社交平臺發文稱某劇組在夜里拍雨戲,一直讓孩子淋瓢潑大雨。在她發布的視頻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個一歲左右的嬰兒在毫無遮擋的狀態下,被淋得渾身濕透。據其透露,由于要拍近景,她和對手女演員臉上不能有雨,所以傘不能放低。因此,最好的解決辦法是拍她們的時候,把孩子換成“假孩子”,但是劇組為了節約時間就沒有換,“孩子被雨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
此視頻一經曝光,頓時引發評論區眾怒。有網友留言“孩子才這么大,得了肺炎怎么辦?”“看得心疼又憤怒”,該演員也在評論區回復:“很多劇組都這樣,真心希望孩子們回歸校園和童年。”甚至有兒童演員的家長表示,淋個雨算什么,有的兒童演員還會挨打挨罵。
在廣電總局剛頒布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中,有明確禁止將未成年人“工具化”“成人化”的要求。這場雨戲的荒謬之處在于,對于孩子的傷害本可完全避免。影視行業用仿真道具替代真人完成高危場景,早已是成熟慣例,一個高仿嬰兒道具的成本并不高昂,更是遠低于孩子受涼生病的治療費用。但在短劇“時間就是金錢”的生產邏輯里,一個孩子的安危竟抵不過換道具的時間,可謂是對未成年人的極端漠視。
在這場令人揪心的事件里,家長的沉默與妥協更顯刺眼。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家長本應是兒童演員最堅實的保護傘,卻并未對劇組不合理的拍攝要求說不。這種“默許式”縱容,無異于親手將孩子推向了被傷害的邊緣。這種監護責任的失守,讓兒童演員的權益更加難以保證。
隨著短劇的飛速發展,多元的劇情對于兒童演員的需求也愈發增加。然而,行業的發展不能以犧牲未成年人權益為代價,孩子更不應是劇組“道具”。要想遏制這種亂象,需要多方位筑牢防線。家長必須擺正心態,不要盲目追名逐利,應將孩子的健康和權益放在首位,履行好自身監護的法定職責。行業需要摒棄畸形的創作導向,減少不必要的兒童戲份,并盡快明確兒童演員工時限制、環境安全等規范。唯有堅持人道底線,守住對生命的敬畏,才能讓短劇行業真正走向健康發展的正途。這既是對每個孩子負責,也是對社會良知的守護。
來源 |四川日報
編輯 | 魯曉荷 責編 | 阮固 審核 | 劉永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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