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浙江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雪球大V金永榮被罰沒8324.77萬元,3年禁入市場。
![]()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金永榮長期使用“金浤”賬號在雪球平臺發布薦股文章,并輔以在淘股吧、微信公眾號、小紅書等其他平臺開通賬號發文發帖宣傳,參與淘股吧實盤比賽以及直播分享選股邏輯等形式,積累名氣和受眾。
截至2025年4月, 其雪球“金浤”賬號粉絲數量超過10.7萬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間發布帖文的單篇平均閱讀量高達130萬次,金永榮在證券投資領域具有較大知名度和影響力。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榮知曉其薦股行為具有影響力,在其雪球“金浤”賬號公開發文評價、推薦“啟迪環境”“路維光電”“光華科技”等32只股票,并控制多個證券賬戶在薦股后的當日或次日進行大量反向賣出交易。按當日及次日賣出口徑計算,交易金額合計630,594,337.30元,違法所得合計41,623,864.21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沒收金永榮違法所得41,623,864.21元,并處以41,623,864.21元罰款。
鑒于當事人金永榮操縱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影響證券交易秩序,情節嚴重,依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金永榮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自浙江證監局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金永榮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