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華人在線布宜諾斯艾利斯1月18日訊 在公寓居住意味著融入社區生活,這種共存不僅受建筑物內部規范約束,更受到國家法律的監管。
![]()
阿根廷法律明確規定了業主和租戶必須遵守的規則,并列出了嚴格禁止開展的某些活動。
早在1948年,第13.512號法律(Ley 13.512)也就是著名的水平產權法(Propiedad Horizontal)就已頒布,為建筑物內的共同生活奠定了基礎。
盡管該法律后來被2014年生效的《國家民商法典》(Código Civil y Comercial de la Nación)所取代,但其核心精神得以延續。現行法規列出了業主必須面對的四項基本義務和四項絕對禁令。
![]()
在義務方面,業主必須遵守管理規定、保持物業狀況良好、支付公共費用(Expensas)并允許進入其物業進行維修。
![]()
而在禁令方面,法律禁止將物業用于違反道德或管理規定的用途。同時,嚴禁擾亂鄰居安寧,或進行任何危及建筑物安全的活動。
此外,在公寓內存放危險或有害物品也是被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為。水平產權制度對建筑物內的“專有部分”和“公共部分”進行了明確劃分。
專有部分包括各公寓單元,若產權證中注明,還包括商鋪、儲藏室(Bauleras)和車庫(Cocheras)。
公共部分則涵蓋入口大廳、樓梯、走廊、電梯、露臺以及多功能廳等共享空間。
關于公共部分的決策由業主組成的業主委員會(Consorcio)通過投票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租戶可以參加會議,但通常不具備投票權。如果建筑物擁有獨立的區域,如商業長廊,法律也允許創建子委員會來進行管理。(來源:阿根廷民族報 LA NACION)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