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這天,南京浦口一位77歲的滕老先生收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正巧也是他的生日,別人過生日收到禮物,他卻等來了“勝訴”這個結果,事情起因是一位姓王的女子用假幣買他的紅薯,被他當場發現,對方不承認還拉扯他,結果自己摔傷,反過來告他要賠償十六萬八千元,法院最終駁回了她的請求。
這位老人并不是退休干部,也不是為了情懷擺攤,他確實生活困難,老伴常年臥病在床,每天的藥費全靠他凌晨推著鐵皮桶賣紅薯來掙,一個紅薯賣五塊錢,一天最多也就賣出十幾二十個,有一次他收到了三張一百元的假錢,心里難受,卻也沒跟人說,悄悄把假錢塞進抽屜最底下,回家對老伴只說今天生意不好,實際上那六百塊是半個月的買藥錢,他不是固執,而是不敢丟,丟了這日子就過不下去了。
過了幾天,王某某又來了,他戴著口罩和頭盔,專門挑沒人的時候出現,這不是他第一次做這種事,他總是找這樣的老人下手,農村里這類事情挺多的,去年全國發生了一萬兩千多起小額假幣案件,其中八成以上的受害者是六十歲以上的攤販,但報警的人不到一成,老人們怕麻煩,擔心別人說他們小題大做,也害怕惹上事,王某某就是看準了這一點,覺得這些老人不會鬧起來,結果這次,滕家的女兒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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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受傷以后,聲稱自己遭到暴力控制,要求賠償,但法院沒有采納她的說法。調查結果顯示,她使用假幣屬于違法行為,而滕家父女并未動手打人,也沒有使用任何工具,只是攔住她不讓她離開,同時他們第一時間報了警,沒有繼續糾纏此事。法院引用《民法典》第1177條,認定這是自助行為,沒有超出合理限度。關鍵在于,法律不會因為施害者受傷就自動讓施害者占理,傷害發生在違法過程中,不能作為索賠的依據。
這個案子判決以后,影響范圍不小,江蘇多個地方派出所都發布了反假幣的應急指南,南京公交站也貼出提醒牌,上面寫著“警惕假幣老人攤”,到了2025年3月,浙江溫州也出現類似案件,商戶攔下使用假幣的人并報警,法院同樣駁回了索賠請求,過去常有人說“誰弱誰有理”,現在法官明確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這句話傳播很廣,很多人覺得解氣。
2025年4月,滕某某因為肺炎去世了,臨走前他拉著女兒的手說,法院已經給了公道,自己沒白忙活,女兒沒有要賠償金,也沒收慰問的錢,王某某拘留期滿之后,沒有公開道歉,也沒有表示后悔,她的律師也不回答記者的問題,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沒有人再提起,但鄰居們說起這件事時,仍然覺得這位老人很不容易。
我覺得這個事情很有意思,不是因為誰打贏了官司,而是因為法律沒有和稀泥,以前遇到這類事情,大家總怕惹麻煩,想著“算了算了”,結果壞人更加囂張,現在法院敢于判決,說明規則真的有用,普通人遵守法律,不該被欺負以后還要賠錢,滕老漢沒念過書,但他知道假幣不能收,也知道應該報警,他不是英雄,就是個想活下去的老百姓,法律保護他,比什么都重要。
在這件事之后,我路過街邊小攤時總會多看幾眼,有些老人擺攤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維持生活,如果有人給他們假錢,可能就會毀掉他們好幾天的飯錢,現在有人愿意站出來,法院也支持他們,算是給這些默默無聞的人增添一點底氣,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得住,但至少有人替他們說了一句公道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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