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現場驚現假親友,看似道賀實則行竊。近日,經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一起婚房內盜竊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陳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2024年2月6日刑滿釋放,但其不思悔改,再次盜竊。2025年8月23日,陳某在尋覓盜竊目標時發現一支結婚車隊,隨即騎電瓶車尾隨車隊至某賓館院內,將車停放路邊后冒充親友混入從賓館出發的娶親人群,搭乘婚車一同前往新郎新娘的婚房。
進入婚房后,陳某借婚禮儀式現場人多的可乘之機,共盜走黃金戒指3枚、銀項鏈1條、現金1000余元。待娶親人群逐漸離場時,陳某再次混入人群悄悄逃離婚房,隨后前往一家黃金回收店,將3枚黃金戒指以8306元的價格變賣,銀項鏈被其自留佩戴。經認定,陳某盜竊財物價值合計1萬余元。
案發后,公安機關于2025年8月25日將陳某抓獲歸案。到案后,陳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從陳某住處查獲變賣黃金所得余款4300元及銀項鏈1條,均已全部發還被害人。
案件偵查終結后,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西固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于2025年12月8日以涉嫌盜竊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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