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薦股積累十萬粉絲、單篇閱讀量破800萬,雪球“大V”金永榮,最終因操縱市場被監管“清算”。
1月19日,浙江證監局披露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金永榮構成典型“搶帽子操縱”行為,沒收違法所得4162.39萬元,并處以同等金額罰款,罰沒合計8324.78萬元;同時,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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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的特殊之處,不在于金額本身,而在于其高度完整地呈現了“流量型薦股—反向交易—快速變現”的操縱路徑。
多平臺放大影響力,薦股不止于雪球
作為雪球賬號“金浤”的實際運營者,金永榮并非只在單一平臺活動。調查顯示,其長期在雪球發布薦股帖的同時,還同步布局淘股吧、微信公眾號、小紅書等平臺,通過賬號聯動、交叉引流擴大傳播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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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三季度,金永榮參與淘股吧炒股實盤比賽并獲得冠軍,其間頻繁復盤交易、直播講解選股邏輯,進一步強化個人“實戰派”“高勝率”的市場形象。
截至2025年4月,“金浤”賬號粉絲數已超10.7萬。監管披露,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間,其薦股帖單篇平均閱讀量高達130萬次,最高閱讀量達到808萬次,已具備實質性市場影響力。
薦股之后即反向賣出,部分股票“分鐘級”清倉
監管認定的核心違法區間,為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
在此期間,金永榮公開發文評價、推薦包括“啟迪環境”“路維光電”“光華科技”在內的32只股票;與此同時,其控制多個證券賬戶,在薦股當日或次日集中進行反向賣出交易。
按當日及次日賣出口徑統計,相關股票累計交易金額達6.31億元,非法獲利4162.39萬元。部分股票甚至在薦股發帖后十幾分鐘內即被清倉賣出,發帖時間與賣出行為高度重合。
賬戶層面,金永榮實際控制并使用平安證券、東莞證券等多個普通及信用賬戶,形成穩定的賬戶組操作模式。
“不構成薦股”,“只是做T”?監管逐一駁回
在調查過程中,金永榮及其代理人提出多項申辯,集中于三點:是否具備市場影響力、發帖是否屬于薦股行為、交易是否構成操縱。
對此,浙江證監局逐項回應。
在影響力認定上,監管不僅援引粉絲規模、閱讀量數據,還結合滬深交易所測算結果,認定其案涉薦股帖對相關股票價格及成交量產生顯著影響。
在行為性質上,監管指出,金永榮存在反復發帖、轉發薦股內容、展示交易感受和倉位記錄等行為,向市場持續傳遞“已買入、仍持有”的信號,足以引導投資者跟隨交易。即便帖文中標注“不構成投資建議”等免責聲明,也不影響行為性質的實質認定。
在交易模式上,監管明確,《證券法》所稱“反向證券交易”,并不要求“只有賣出、沒有買入”。本案中,其所謂“做T”,實質是圍繞同一股票反復循環“買入—薦股—賣出”,買賣時點與薦股發帖高度綁定,符合“搶帽子操縱”的典型特征。
量罰已屬下限,3年禁入落地
浙江證監局最終認定,金永榮主觀操縱意圖明確,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在量罰說明中,監管強調,已綜合考慮其配合調查等情節,本案罰款處于法定幅度內的最低檔位。
除高額罰沒外,監管同時對其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禁入期間內,金永榮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義,交易任何上市或掛牌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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